朗读
泰景旅【2018】13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属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旅游局关于印发《浙江省A级景区村庄服务与管理指南》(浙旅规划〔2017〕104号)文件要求,经过自愿申报,乡镇初审,县风景旅游管理局、县委农办联合评定,同意命名凤垟乡李垟村等 10个村庄为浙江省2A级景区村庄,竹里畲族乡大发垟村等16个村为浙江省1A级景区村庄。
希望被命名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进一步完善旅游基础设施,加快旅游产品开发,优化旅游接待服务,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为我县“旅游主业化、全域景区化”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 2018年度第二批A级景区村庄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