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根据浙江省统计局与省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联合发布的2017年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结果(浙江统计专报86号)数据显示,2017年我县绿色发展指数为78.95,比2016年提升0.18,在全省89个县(市、区)中位居第64位,比上年提升3位;在温州市11个县(市、区)中位居第8位,比上年下降2位。
一、浙江省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体系
年度评价(绿色发展指标体系)每年开展一次,由省负责核算部门直接采用省直相关部门组织开展的专项考核认定或相关统计与监测的分县(市、区)数据,对各市及县(市、区)绿色发展指数采用加权综合指数法进行统一计算,最终形成1个绿色发展总指数和6个分类指数,用于评价各市及县(市、区)绿色发展状况。绿色发展指数涉及资源利用、环境治理、环境质量、生态保护、增长质量、绿色生活六大类55项指标,其中公众满意度指标不参与总指数的计算(进行单独评价与分析),其分值纳入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目标体系评价结果(在百分制中占20分,每年占4分)。
二、2017年泰顺县绿色发展评价情况
从2017年公布的分类指数排名看,比2016年提升的有四项指数,分别为资源利用指数位居第69位,提升9位;生态保护指数位居第8位,提升4位;增长质量指数位居第82位,提升1位;绿色生活指数位居36位,提升45位。比2016年下降的有两项,分别为环境治理指数位居第84位,下降15位;环境质量指数位居第17位,下降6位。其中,生态保护和环境质量两个指数在全省位次相对靠前,生态保护指数进入全省前十,而其他四个分类指数位次相对靠后,特别是环境治理和增长质量指数分别位列全省倒六和倒八。
从具体指标排名看,有12个指标排位进入全省前十,其中有5个指标全省第一;但也有9个指标排位进入全省倒十,其中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全省倒一。较2016年,进步指标有18个,其中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率提升最明显,提升82位;退步指标有17年,可再生能源生产量增长率和耕地面积增长率退步最明显,分别退步65、54位。
(一)资源利用指数在全省、全市排名靠后
“资源利用”(权数29.36%)重点反映能源、水资源、建设用地的总量与强度双控要求和资源利用效率,目的是引导地区提高资源节约集约循环使用,提高资源使用效益,减少排放,共包含14个指标。泰顺为79.35,在全省位居第69位、在全市居第10位,仅高于洞头区。从各指标看,位于前列指标仅有2个,能源产出率和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率分别位居全省第4名、5名;相对靠前指标2个,人均新增建设用地面积和单位GDP建设用地面积降低率分别位居全省第16、20名;中游水平指标有7个;靠后指标有3个,尤其是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排在全省倒二,县环保部门要引起关注。
(二)环境治理指数在全省、全市排位都不理想
“环境治理”(权数20.18%)重点反映主要污染物、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和污水的治理以及污染治理投资等情况,共包含10个指标。泰顺为72.60,在全省位居第84位、全市位居第10位,仅高于永嘉县。从各指标看,位于前列指标有2个,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和危险废物处置利用率均位于全省第1位;中游水平指标有5个,仅城镇生活垃圾增长率位居27位,其他4项指标氮氧化物排放量降低率、污水集中处理率、环境污染治理投资占GDP比重、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建制村覆盖率分别位列69、62、52、58位;靠后指标有3个,化学需氧量排放量降低率、氨氮排放量降低率、二氧化硫排放量降低率等指标排名均位于全省80位之后,分别位居第85位、84位、81位,由于这3个指标权重大(权数均为2.75%),同时我县环境质量好、指标提升难度大,指数评价不利,县环保部门要引起关注。
(三)环境质量指数表现较好,但在全市没有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