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有关单位:
现就《泰顺县工业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竞买人资格前置审查办法》(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如有修改意见,请于3月21日前反馈至县经信局产业发展科,联系电话:67582402。
泰顺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
2019年3月15日
泰顺县工业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竞买人资格前置审查办法(征求意见稿)
为提高入驻项目质量和水平,加快推进工业用地使用权出让,进一步促进泰顺县工业经济发展。根据温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温州市国土资源局和温州市招商局《关于明确温州市本级工业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竞买资格前置审查工作要求的通知》(温经信投资〔2017〕21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业用地项目资格审查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坚持规划引领原则、产业高端原则、效益优先原则、科学评估原则。
二、拟入驻的工业用地项目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入驻项目原则上属于《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版鼓励类,同时必须符合我县的产业政策,重点发展先进装备制造、汽车关键零部件、电子信息、电商物流、时尚产业、文化创意、优势传统产业等;鼓励符合重点产业发展规划导向的企业入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