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泰教基〔2019〕43号
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局直属各单位:
为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根据《浙江省中小学素质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指导意见》(浙教办技〔2009〕95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本学期将组织部分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参加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充分认识实践活动的重要性
实践活动是义务教育阶段国家规定的必修课程,是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具体体现,是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学校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浙江省义务教育综合实践活动教学指导纲要(试行)》等文件精神,加强实践活动课程建设,积极组织开展学生实践活动,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二、精心组织,有效增强实践活动管理的规范性
实践基地是推进素质教育的新型载体,实践活动应与学 校教育有机结合,相互补充、相互促进。实践基地要制定科学合理的教学计划,认真组织实施,有效提高实践教学质量。 实践基地要建立详细的学生实践活动档案,包括学校学生人数、活动班级、活动项目、活动时间、辅导教师、活动照片、 学生作品、安全情况等内容。
(一)学校要加强学生实践活动的管理,明确校长是学生实践活动的第一责任人,指定分管校长具体负责学生实践活动管理,带班教师要积极参与实践基地教学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