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泰残〔2019〕16号
各乡镇残联:
根据省、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和《浙江省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为改善残疾人生存和生活状况,进一步满足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环境改造的迫切需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对象
具有泰顺县户籍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低保和低保边缘的残疾人家庭,优先考虑重度残疾、一户多残的困难残疾人家庭,兼顾各类别残疾人。往年已享受无障碍进家庭改造的对象,5年内不得重复申请本项目。
二、指标分配
2019年度我县残疾人“无障碍设施进家庭”项目任务数80户,具体任务数分解详见附件1。
三、项目内容
本通知所指的残疾人无障碍设施,是指用于缓解、抵消或代偿因残疾带来的家庭生活或活动障碍的各种产品,包括无障碍器具、相关环境设施改造以及与残疾人家庭无障碍化密切相关的其他辅助器具。
项目实施的主要内容具体参照《泰顺县残疾人“无障碍设施进家庭”项目参考目录》执行。
四、有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