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泰政办〔2019〕3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各有关单位:
《泰顺县老旧民房电气线路改造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泰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泰顺县老旧民房电气线路改造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最大限度减少我县老旧民房因电气线路问题引发火灾的危险性,严防亡人火灾事故发生,根据《关于切实做好2019年全市消防工作的通知》(温政办〔2019〕17号)和《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七大攻坚战的通知》(温政办〔2019〕25号)精神,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老旧民房电气线路改造工作,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改造范围
重点改造全县10659家耐火等级低的全木或砖木结构老旧民房和1990年以前建造的老旧民房。
二、目标任务
以预防和减少老旧民房火灾事故为目标,最大限度减少因电气线路问题引发火灾的危险性,按照属地负责、电力部门配合的原则,全面开展我县老旧民房电气线路改造,严防亡人火灾事故发生。
三、组织机构
县政府成立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胡慧雷担任组长,县府办副主任林泉、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吴久威、国网泰顺县供电公司总经理王瑞站、县消防局局长钟慧亮担任副组长,各乡镇及相关部门分管责任人为成员的电气线路改造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部署、协调、开展全县电气线路改造专项整治工作。
四、改造时间
即日起至2019年11月底
五、改造标准
针对常年无人居住的老旧民房,由属地乡镇政府与户主协调,对线路予以全部拆除。对无法拆除及需要改造的老旧民房,电气线路改造除需安装“漏保”外,主线还需采用截面积为2.5平方毫米的单芯电线,分支线采用截面积为1.5平方毫米的单芯电线(其中插座线采用截面积为2.5平方毫米的单芯电线,灯头线采用截面积为1.5平方毫米的单芯电线),家庭电气线路需采用PVC阻燃套管进行保护。改造完成的房屋,原有老旧电气线路由电工一律拆除。
六、经费保障与结算
(一)补助方式。老旧民房电气线路改造经费按照县、乡镇1:1的比例,以乡镇提供的施工合同或具体支出凭证落实补助资金。
(二)结算方式。11月16日前,各乡镇组织对已纳入改造花名册的两类民房进行初审验收,11月底前县整治领导小组组织对初审合格的两类民房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的户数由乡镇汇总上报县财政局落实整治补助经费。县财政局根据改造时间,按比例下拨资金到乡镇,由乡镇负责与施工单位(或电工)统一结算。未纳入花名册的两类民房,今后如需改造的,县财政不予补助相关改造经费。
七、工作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