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泰卫发〔2019〕94号
各医共体成员单位:
为切实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充分调动家庭医生团队工作积极性,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家庭医生签约绩效考核工作,根据《温州市责任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考核办法(试行)》(温卫办〔2016〕175号)和《泰顺县责任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考核办法(试行)》(泰卫发〔2016〕21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于10月9日起,对全县各医共体成员单位进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考核。
一、考核目的
加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考核,督促和指导家庭医生落实签约服务工作任务,引导家庭医生为签约居民提供综合、连续、协同的医疗卫生与健康管理服务,提升签约服务质量。建立签约服务经费与签约服务质量、数量和签约对象满意度相挂钩的工作机制,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二、考核组人员
具体名单见附件1。
三、考核对象和要求
(一)考核对象。承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医共体成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