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泰教基〔2019〕202号
各中小学、幼儿园,局直属各单位:
现将《泰顺县教育局关于推进集团化办学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泰顺县教育局
2019年10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市教育局,县府办,杨明明副县长
泰顺县教育局办公室 2019年10月17日印发
泰顺县教育局关于推进集团化办学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我县基础教育综合改革,整合优化我县教育资源,提升办学效益和水平,推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质教育需求,按照“名师统筹、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促进提高”的策略,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7〕25号)、《中共温州市委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温州基础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温委发〔2018〕6号)和《温州市教育局关于推进集团化办学和委托办学的实施意见》(温教基〔2018〕120号)等文件精神及泰顺县委“学在泰顺”的战略布局。通过组建优质教育集团,创新办学体制和管理机制,发挥优质教育资源的影响、辐射、示范和带动作用,缩小校际差距,稳步推进城区学校教育均衡、优质、持续发展。
二、组建模式
县教育局根据因地制宜,因校施策,分类试点推进的实施路径,遴选条件成熟的学校先行试点。按照强弱均衡、地域就近的原则,全县39所中小学组建6个多法人“紧密型”教育集团(名单附后)。
集团内各成员校法人地位不变、经费独立核算不变、校名和行政隶属关系不变。集团内各成员学校之间实行管理互通、师资互派、研训联动、项目共研、质量共进、文化共建。
三、基本原则
(一)分类试点推进。县教育局遴选条件成熟的城区或乡镇学校先行试点,组建多法人的“紧密型”教育集团校,在试点工作成熟后,再推进“帮扶型”、“协作型”、单法人“紧密型”教育集团化办学和委托办学改革。
(二)坚持开放协同。通过多校协同、抱团发展,打破校际壁垒,缩小校际差距,推动学校优势互补和发展互促,实现集团内部或受托学校优质教育资源的辐射推广与合成再造。
(三)聚焦内涵发展。充分发挥优质学校的示范带动作用,通过先进办学理念辐射、骨干教师柔性流动、教育教学资源共享、设施设备场地共用、文化生成融合等策略,聚焦内涵建设,提升办学品位。
(四)激发办学活力。充分尊重集团内各学校在办学理念、管理方法、文化发展等方面的价值认同,充分保障学校主体地位,激发学校主动发展的积极性、创造性,增强学校“改进”与“重建”的能力,逐步形成各自的办学优势与办学特色。
四、运行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