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竹政〔2019〕90号
各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乡属单位:
为巩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建设成果,强化村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已建成使用的村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结合我乡实际,制定竹里畲族乡农村村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规定,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运维管理机构
1.竹里畲族乡成立以雷蕾乡长为组长,林光赵副乡长为副组长,乡农业农村中心、各村负责人为成员的竹里畲族乡乡农村生活污水设施运行维护管理领导小组,乡农业农村中心负责人兼办公室主任。
2.各村成立以村支部书记为组长,村主任、五水共治员员为成员的村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领导小组,小组乡农业农村中心的指导和监督下,负责本乡农村污水治理设施巡查和对运维单位的监督。
二、运维管理职责
(一)乡农业农村中心职责:
1.建立乡运维监管体系和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实行专人管理。
2.制定乡对村民委员会运维监管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督促村级将明令禁止行为纳入村规民约,指导村、农户按要求开展日常运维管理工作。
3.负责对专业运维单位运维工作的管理、监督和考核。
4.按照“一村一档”建立农村治污项目建设及运维管理档案,落实档案管理制度并明确专人管理;及时与专业运维单位办理移交手续。
5.建立应急机制,做好污水治理设施应急抢修和资料报送工作。
6. 对日常运维工作及乡、村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发至负责人进行整改交办,并留存整改前、后对比照片。
7.按照“谁损坏、谁负责”原则,提请有关部门依法调查处理损坏农村污水治理设施的单位和个人。
8.通过多种宣传形式,提高农户对农村治污设备的管护意识和运维认知水平。
9.在乡农业农村中心设立举报电话:0577-59280550;并做好受理记录工作。
(二)运维单位职责:
1、配齐配强运维力量,配备2人以上的专业维护队伍。
2.在站点设立“运维服务公示牌”,将服务内容、抢修电话、投诉电话等上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