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泰财农〔2019〕579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19年第二批省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19〕8号)和《省农业农村厅 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省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二批任务清单的通知》(浙农计发〔2019〕1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制定了《泰顺县2019年度第二批省级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农产品质量安全)分配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泰顺县财政局 泰顺县农业农村局
2019年8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县监察委、县审计局,雷子亮副县长。
泰顺县财政局办公室 2019年8月12日印发
泰顺县2019年度第二批省级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农产品质量安全)分配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切实提升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水平,根据《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19年第二批省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19〕8号)、《省农业农村厅 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省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二批任务清单的通知》(浙农计发〔2019〕17号)和《浙江省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资金及任务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