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龟政〔2019〕82号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镇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小微企业安全管理,加快推进我镇安全生产形势根本性好转,根据《关于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小微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通知》(浙安委〔2019〕18号)、《省级有关部门开展小微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综合整治重点内容和工作措施》(浙安委〔2019〕19号)和《温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小微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综合整治行动的通知》(温安委〔2019〕39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经镇政府同意,决定在全镇开展小微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综合整治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组织开展小微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综合整治行动,集中整治一批事故隐患,整顿一批严重违规违章企业,关闭取缔一批非法违法小微企业,严厉惩处一批非法违法责任人,从而有效防范各类事故,提升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水平。
二、工作重点
各村委会、各单位要着重针对我镇小微工业企业进行一次全面安全生产排查整治,重点突出事故多发领域、安全隐患相对集中部位、高危行业风险集聚区,尤其要抓好危化品使用、火灾安全、用电安全等容易导致群死群伤事故隐患整治,同时,对高空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等占比较高事故类型,开展有针对性的治理。通过一段时间的集中整治,有力提升小微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实现长效管理。
(一)加强危化品使用安全整治。各单位要重心下沉,在前阶段排摸基础上,进一步指导村级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开展深入排摸,并全面督促危化品使用单位,尤其是使用香精、稀释剂、甲醇、酒精、煤油等危化品的小微企业,将材料理化性质、存放数量等基本情况准确录入“全省危化品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大数据平台”,每两个月巡查一遍、更新一次。要按照“一企一册”方式,建立隐患清单,从严落实危化品使用单位隐患排查整治“十个一律” 措施,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明确整改期限;对停产整改企业,实施跟踪,逐一销号,确保整改到位。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的排查整治以小微企业为重点,但不限于浙安委〔2019〕19号文件限定的小微工业企业,要立足于温安委办〔2019〕10号和浙安委〔2019〕18号文件精神深入推进;要结合危化品打非治违“亮剑行动”,深挖线索与精准排查同向发力,对屡教不改、整治不合格的单位,一律立案查处,确保有效闭环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