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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2019-2020年冬春季校园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2021-05-30 泰顺县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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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卫发〔2019〕117号

各中小学、幼儿园,各卫生健康单位:

冬春季节是流感、水痘、流行性腮腺炎等呼吸道传染病和诺如病毒感染性腹泻、手足口病等肠道传染病的高发季节,学校是人群高度密集场所,更容易引起传染病的传播流行。为了加强我县冬春季校园传染病防控工作,结合我县传染病防控工作实际,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我县学校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做好学校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加强对校园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领导。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以及相关传染病防控工作指南等要求,建立健全校园传染病防控工作机制,落实传染病防控各项措施,共同做好校园的传染病防控工作。

二、采取有效措施,做好防控工作

各中小学和托幼机构落实各项传染病防控措施。

(一)加强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踪制度。做好晨(午)检工作,对全校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对因病请假缺勤学生(幼儿)要追踪病因,做好登记。发现疑似流感(有发热、咳嗽、咽痛、全身酸痛等症状)等传染病的病例要及时就诊和隔离观察,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早报告,严防传染病在校园内蔓延和扩散。

(二)加强疫情报告工作。各学校(幼儿园)要高度重视信息报送工作,落实具体人员负责。在晨(午)检发现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疫情要及时向县教育部门和县疾控中心报告(县疾控中心疫情报告电话:67582240,18958992240)。信息报告要求:同一学校(幼儿园)一周内累计发现5例以上症状相同的聚集性疫情,且在采取措施后疫情未能得到有效控制的情况下,应及时报告。

(三)做好疫苗接种及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要按照入托入学儿童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相关要求,结合实际,认真开展入托入学儿童接种证查验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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