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彭政〔2019〕331号
各社区、村,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小微企业安全管理,加快推进我镇安全生产形势根本性好转,根据《关于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小微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通知》(浙安委〔2019〕18号)、《省级有关部门开展小微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综合整治重点内容和工作措施》(浙安委〔2019〕19号)、《温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小微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综合整治行动的通知》(温安委〔2019〕39号)和《泰顺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小微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综合整治行动的通知泰安委》(〔2019〕10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经镇政府同意,决定在全镇开展小微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综合整治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小微企业是我镇企业主力军,对经济发展做出重要贡献,但小微企业普遍存在安全管理投入不足、从业人员安全培训不够、隐患治理不到位等问题,事故隐患严重。通过组织开展小微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综合整治行动,集中整治一批事故隐患,整顿一批严重违规违章企业,严厉惩处一批非法违法责任人,从而有效防范各类事故,提升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水平。
二、工作重点
各村、各有关单位要着重针对全镇小微工业企业进行一次全面安全生产排查整治,重点突出事故多发领域、安全隐患相对集中部位、高危行业风险集聚区,尤其要抓好危化品使用、火灾安全、用电安全等容易导致群死群伤事故隐患整治,同时,对高空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等占比较高事故类型,开展有针对性的治理。通过一段时间的集中整治,有力提升小微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实现长效管理。
(一)加强消防安全整治。突出抓好织带、鞋包来料加工企业等消防安全问题突出的小微企业消防安全整治,重点检查企业生产厂房安全疏散通道、建筑布局及防火分隔、消防设施器材、用电安全设施、消防安全责任等方面的问题隐患,并全部建档备查。各村、各有关单位要根据消防救援部门制定的统一标准,通过入户宣传、以查代训等形式,督促小微企业开展隐患自查;以村为单位,开展拉网排摸,及时掌握消防安全状况;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全面排摸本行业领域所属的小微企业,建立清单,依法集中整治。2019年11月底前,督促小微企业完成隐患自查;2020年5月底前,对全镇小微企业消防安全综合整治进行综合检查验收。
(二)加强电气安全整治。针对小微企业普遍存在的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用电负荷超额、未设短路保护装置、私拉乱接电线、线路老化等问题,推动落实电气系统定期维护保养及检测等措施,并督促企业运用漏保安装、线路改造、接地改造等措施,提升设备设施安全水平。对于条件成熟的,鼓励运用智慧用电系统,加强电气日常管理。要强化安全用电培训,提升企业员工用电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三、工作标准
各村、各有关单位要继续按照《关于在全县开展集中整治“四无”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专项行动的通知》(泰安委〔2016〕12号)等文件精神,严格执行小微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综合整治标准。
四、工作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