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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2020〕37号
各村(居)委会,镇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田长制”工作,根据《温州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美丽田园创建行动的通知》(温委发〔2020〕9 号)文件精神,现将《2020 年三魁镇“田长制”工作相关机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 1.三魁镇“田长制”督查指导制度
2.三魁镇“田长制”工作会议制度
3.三魁镇田长巡查工作机制
4.三魁镇“田长制”工作沟通协调机制
泰顺县三魁镇人民政府
2020年4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三魁镇“田长制”督查指导制度
根据《温州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美丽田园创建行动的通知》(温委发〔2020〕9 号)文件精神要求,全面实施“田长制”工作,深入推进田园环境综合治理,促进我镇田园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切实发挥“田长制”管理的成效,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督查指导制度。
一、组织机构
日常督查由镇级田长联系单位按各自联系的田园区块“田长制”工作目标任务进行全面督促检查。
重点督查由镇田长办主任或副主任带队,对“田长制”工作中存在较突出的问题或镇领导批办的问题进行督促检查。
重大事项督查由镇纪委、镇党群办领导带队,对镇委、镇政府有关“田长制”工作的决策部署、重点工作的落实情况以及以及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督促检查。
镇领导专题督查由镇委、镇政府有关领导带队,对镇委、镇政府有关“田长制”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以及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重大问题进行专题督促检查。
二、工作方式
采取定期督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日常督查、重点督查、重大事项督查、镇领导专题督查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深入现场检查、查阅资料、听取汇报、座谈会、报送材料等形式进行。
日常督查在每季最后一个月 25 号前完成,重点督查和重大事项督查、镇领导专题督查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开展。
三、工作内容
(一)综合方面
1、督促检查镇委镇政府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
实情况;
2、督促检查镇领导批示、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
3、镇委镇政府“田长制”各项工作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4、督促“田长制”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任务执行情况;
5、其它需要督查的事项。
(二)现场检查方面
1、检查田长公示牌设置位置、公布内容、及时更新等情况;
2、检查田园长效保洁情况;
3、检查沿田沟渠清理、畜禽棚舍、违章拆除情况;
4、媒体曝光、人大政协代表督办、群众举报的田园整改情
况。
四、工作要求
1、对于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各牵头单位要及时下达整改通知,要求被督查单位限期整改,并跟踪督查,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2、督查工作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真实全面地反映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各牵头单位要按照督查方案,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深入一线,了解掌握第一手材料,确保督查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3、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实事求是,积极配合镇田长办
开展的督查工作,对于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抓好整改落实,不得无故拖延或提供虚假材料,确保监督顺利开展。
4、每次督查工作结束后,各牵头单位要形成书面督查材料,
报送镇田长办汇总。
5、镇领导专题督查中作出的指示以及交办的事宜,由镇监
察室会同镇田长办负责监督责任单位的落实情况,并按时将责任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上报参与督查的县领导。
五、结果运用
日常督查、重点督查、重大事项督查结束后,各牵头单位要将督促检查情况进行汇总,报送镇田长办,由镇田长办视其情况将督查结果进行通报。镇领导专题督查结束后,由镇纪委会同镇田长办,将督查情况进行通报。督查结果作为对各责任单位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附件2:
三魁镇“田长制”工作会议制度
为促进“田长制”工作会议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确保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提高议事效率,确保会议质量, 特制定本制度。
一、“田长制”工作推进会
(一)会议组织
1、“田长制”工作列入“美丽田园”推进会内容,由镇委、镇政府主要领导召集,各田长成员单位以及相关部门和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参加。
2、会议原则上每两个月召开一次。
(二)会议内容
1、回顾总结前一阶段“田长制”工作情况。
2、通报“田长制”工作考核结果。
3、部署下一阶段“田长制”重点工作。
(三)工作要求
1、镇田长办负责汇总统计“田长制”工作考核数据和考核结果。
2、有具体事项需提请会议部署落实的单位,要提前 7天将相关材料以书面及邮件形式报镇田长办,由镇田长办汇总梳理后提前5天报镇党群办、镇办公室审定。
3、各参会单位要认真落实会议部署事项,镇田长办要加强对各地各有关部门执行落实情况的检查督办,执行中遇到困难和问题要及时向镇委镇政府汇报,由镇委镇政府主要领导重点督查。
二、“田长制”工作汇报会
(一)会议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