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泰政办〔2020〕1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新增百万亩国土绿化行动方案(2020-2024年)的通知》(浙政办发〔2020〕4号)、《浙江省林业局关于全力推进新增百万亩国土绿化行动的通知》(浙林绿〔2020〕17号)以及《温州市绿化与自然保护地委员会关于积极开展全民义务植树“造林月”活动暨深入推进新增十万亩国土绿化行动的通知部署》(温绿委﹝2020﹞2号)有关工作部署,为加快全县国土绿化美化步伐,推进森林资源持续增长,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目标,统一认识。启动实施新增百万亩国土绿化行动是我县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持续推进国土绿化美化、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继续走在前列的重大举措,是推进我县大花园和美丽泰顺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改善生态环境、增进民生福祉的重大工程。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到2024年底全县力争完成新增造林面积5.5万亩以上,全县森林覆盖率达到78%以上,其中2020年完成新增造林1.53万亩以上(不含各类迹地更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实施新增百万亩国土绿化行动负总责,认真履行部门主管职责、分解落实各项任务,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切实落实工作职责共同推进国土绿化美化。要深入宣传发动,紧紧围绕“新增百万亩国土绿化行动”主题,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加大国土绿化美化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崇尚生态文明、关心支持国土绿化事业的良好氛围,迅速掀起绿化造林的热潮。
二、突出重点,制定方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按照“远近结合、分步实施”的原则,以全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为契机,与生态廊道建设等专项规划相衔接,根据省政府下达任务组织编制五年国土绿化规划,制定分年度实施方案,明确总体布局,落实绿化用地,强化种苗、技术等要素保障,将国土绿化任务分解到年度,分解到乡镇。2020年度实施方案于3月底前完成,五年国土绿化规划于今年11月底前完成,并报送市林业主管部门。
三、联动城乡,覆盖全域。各乡镇要以增加国土绿化面积和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为目标,分区施策、科学指导,查找薄弱环节,深入挖掘潜力,抓好山地造林绿化,宜造则造、宜封则封、宜抚则抚,确保山地空间应绿尽绿。大力推进农业种植结构调整,对立地相对较好、连片集中的地块适当发展木本油料、水果、茶叶等经济林或者林下经济,既提高森林覆盖率,又增加综合效益。对需要实施生态修复的坡度25度以上土地等生态脆弱区域尽快恢复或增加森林植被,尽可能减少水土流失,维护国土生态安全。城市大型硬质铺装地与广场要尽可能增加绿地面积,多栽植大冠幅乔木,为公众提供舒适休憩空间,降低城市热岛效应。推进公路、水系河道、农田林网绿化,引导片林“扩面”(1亩以上)、林带“加长”(50米以上)、树带“加宽”(2行以上、行距4米以下),着力建设以森林为主体,实现区域生态空间互联互通的美丽生态廊道。
四、加强协调,落实地块。各乡镇要按照“六大森林”建设要求,切实加强沟通协调,抓紧落实造林地块。山地森林建设要运用森林资源“一张图”管理平台的数据信息,重点摸排规划造林地、造林失败地的数量范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规划造林地、造林失败地和各类迹地图斑作统一提取,并放在“一张图”平台“百万亩绿化”功能模块上供各乡镇比对参考。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进一步加强与住建、农业农村、交通、水利等相关部门沟通协调,结合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美丽城镇和美丽乡村建设,统筹规划安排造林地块。同时统筹做好采伐迹地、火烧迹地等各类迹地的更新造林和临时用地到期后复绿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