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2020年7月9日,大安乡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出台《大安乡汛期文物安全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现就出台背景与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预案》的必要性及相关依据
根据《浙江省文物局关于加强汛期文物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浙文物发〔2020〕9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台风季节、汛期期间的文物安全管理,防范文物安全事故发生,最大限度减少国家文物和人员财产的损失,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特制定本预案。
二、《预案》的主要内容
(一)指导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及“统一指导、分级管理”原则,切实落实好文物安全应急责任制,确保汛期期间文物安全。
(二)组织机构。成立大安乡文物安全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协调汛期期间文物安全应急工作,进一步加强汛期期间文物安全。
(三)应急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