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泰卫发〔2020〕140号
局属相关科室,各卫生健康单位:
《泰顺县卫生健康系统职业卫生工作职责分工》已经局党委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泰顺县卫生健康局
2020年12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泰顺县卫生健康系统职业卫生工作职责分工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切实履行职业健康监管职责,进一步理顺工作关系,现就我县卫生健康系统职业卫生工作职责分工如下:
一、局疾病预防控制与综合监督科
(一)负责承担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组织制定与落实工作计划;会同相关部门加强职业病防治机构建设。组织开展县级职业病防治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落实有关部门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在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框架下,协调配合,共同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
(二)负责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协调开展职业卫生监督执法检查及查处,牵头组建职业病防治专家库等职业病防治有关工作。
(三)负责组织医疗机构可能产生放射性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查。
(四)负责组织开展职业卫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
(五)负责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教育和职业卫生相关培训工作。
二、局政策法规科
(一)负责职业卫生违法案件处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二)负责职业卫生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三、局医政医管与体制改革科
(一)负责受理医疗机构可能产生放射性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查申报材料,并流转至局疾监科。
(二)负责职业健康检查机构与职业病诊断机构备案。
(三)负责组织医疗机构开展职业病医疗救治。
四、县卫生监督所
(一)负责拟定职业卫生监督工作方案并实施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