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泰政办〔2020〕6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各有关单位:
《泰顺县2020-2021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泰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泰顺县2020-2021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进一步明确防治目标,落实防治责任,实施防治措施,保护我县森林资源安全,根据国家林草局《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林生发〔2018〕117号)、《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林生发〔2018〕110号)及《浙江省松材线虫病防治条例》、《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松材线虫病科学防治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明电﹝2017﹞38号)等法规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一)森林资源及松林资源概况。我县是国家生态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素有“九山半水半分田”之称。土地总面积265.20万亩,其中林地面积213.5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80.5%,活立木蓄积量696.06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76.54%。现有松林面积90.8866万亩、占林地面积的42.57%,松林是我县森林资源的主要树种,在水土保持、森林景观、生态保护中起着重要作用。
(二)松材线虫病发生情况。根据2020年松材线虫病秋季疫情普查统计,全县发生疫情面积28.536万亩,枯死松木21.8708万株,分布在全县19个乡镇、1个县生态林场和浙江乌岩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垟溪保护区),涉及249个行政村,5个乡镇林场,危害林分3535个小班,呈现多点散发、局部连片发生的态势。从疫情态势上呈现老疫点集中爆发,并逐渐向周边乡镇蔓延扩散的趋势,重度危害区域分布在雅阳、柳峰、仕阳、龟湖、泗溪及罗阳等乡镇。浙江乌岩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飞云湖景区等松林也面临严重威胁,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形势严峻、任务繁重。
二、目标与任务
(一)防治目标。按照“属地管理、政府主导、社会参与、预防为主、分类施策、综合防治”的原则,以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为目标。
1.疫情发生的乡镇和县生态林场防治目标:松林疫情监测覆盖率100%,病死松树清理除害率100%,力争疫情不扩散。
2.乌岩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防控目标:松林疫情监测覆盖率100%,枯死松树清理率100%;预防措施到位,及时消除隐患,防止疫情发生。
(二)防治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监测体系,落实防治责任,实施科学防治,有效控制松材线虫病传播蔓延。为实现防治目标,2020-2021年我县的具体防治任务包括(详见附件1):
1.对全县90.8866万亩松林全面加强疫情监测,疫情普查监测率达100%。
2.清理全县疫情发生区松材面积28.536万亩,清理枯死松木22.3133万株,疫木安全利用1.8985万吨。
3.计划挂设松褐天牛诱捕器500台,诱杀松褐天牛成虫。
4.计划对2万多株松树进行免疫剂注射,大约用药5万瓶。
5.计划对古松树及重点保护松林实施喷农药保护,保护面积约1000亩。
三、疫情防治
(一)防治区划。根据当前我县松林资源分布情况、病死松木的分布状况、扩散趋势、危害程度和松褐天牛(松材线虫病的传播媒介)的生长规律等因素,结合2020年秋季普查结果,将全县划分为松材线虫病重点保护区、重点除治区(分重点清理区和包干清理区)、一般防治区。
1.重点保护区。浙江乌岩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该区域内建立完善疫情监测报告制度,开展常年疫情监测。同时乌岩岭管理中心根据《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林生发﹝2018﹞110号文件要求,制定松材线虫病防治方案,一旦发现零星松枯死木,第一时间清理拔除疫点,防止疫情扩散蔓延。
2.重点除治区。(1)重点清理区:竹里畲族乡和浙江乌岩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垟溪保护区)疫情发病面积小、危害程度轻、疫点相对孤立的发生区域,采取全年日常清理和集中清理相结合方式除治,疫木主要采取集中烧毁和粉碎方式处置;(2)包干清理区:司前畲族镇、百丈镇、包垟乡、筱村镇、南浦溪镇、凤垟乡、西旸镇、大安乡、罗阳镇、泗溪镇、东溪乡、柳峰乡、仕阳镇、龟湖镇、雪溪乡、三魁镇等16个乡镇和生态林场疫情发病面积多、危害程度相对重、疫点相对连片的发生区域,采取集中全面清理和疫木安全利用相结合方式除治。
3.一般防治区。主要为彭溪镇、雅阳镇,该区域疫情发生时间较长,或大部分已经演替为阔叶林为主的区域。彭溪镇疫情严重,采用疫木安全利用和实施山场封锁相结合方式除治,并做好疫木监管工作。雅阳镇采取对城镇周边、交通沿线、风景名胜区等清理疫木实行包干除治。做好松褐天牛防治,降低虫口密度,并由外向内逐步实施林相更新改造,压缩发生区域范围,实现疫情持续控制。
(二)主要防治措施。根据我县疫情发展实际情况及科学防控要求,对重点除治区和一般防治区的防控工作进行分类施策,分别采取以清理病死(枯死、濒死)松树为核心,以诱捕器诱杀、打孔注药、安全利用为辅助措施的综合防治策略。
1.山场除治。各乡镇和生态林场要根据辖区内枯死松树分布、数量等情况,召开动员部署会,组织采伐专业队,严格按照山场除治技术规范在规定时间内对发病山场内的当年枯死松树进行清理、烧毁和安全利用等工作。同时,要及时做好林木采伐和用火许可审批工作。加强对疫木清理专业队伍人员的安全培训,提高他们采伐及用火的安全意识,未参加工伤保险除治作业人员不得进场施工,切实保障人身安全。
(1)枯死松树清理时间要求。在安全期内完成枯死松树的集中清理任务,安全期为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县主管部门可根据松褐天牛的成虫羽化时间进行适当调整、公布并报省林业局备案。争取在春节前完成省道两侧、城镇周边、景区范围等窗口区域的枯死松树清理。
(2)清理枯死木技术规范。①所有枯死松木伐桩高度不得超过5厘米,在树桩上标明树桩直径大小用彩色布条(布条内容包括:年份、小地名、序号、树桩直径)进行编号,在整个树桩连同编号和树桩拍照一次,将红色布条绑扎在所砍伐树桩周边树枝上,拍照后的相关数据作为日后验收的依据。同时,要求采用GPS定位清理,建立枯死松木清理除害档案,填写枯死松木清理登记一览表。②清理后的枯死松树主干及直径1厘米以上松树枝桠就地烧毁或清理下山集中到指定地点及时烧毁,烧毁率要达到100%,严防枯死松树流失。焚烧点要有专人看管,专人监督烧毁,注意用火安全,避免引起森林火灾,作业前需向当地乡镇和县林火预防中心报告。③对不具备烧毁条件的山高路远地段伐倒枯死松木,可采取钢铁丝网罩(钢丝直径≥0.12毫米,网目数≥8目)套袋处理。病死松木和枝桠(直径大于1厘米)截成小段,装入套袋,然后扎紧套袋口,以达套袋效果。
(3)安全利用要求。通过安全利用,变疫木为资源,降低清理成本,实现松材线虫疫情防控的可持续性。在包干清理区的乡镇和县生态林场疫木安全利用区块要采取“包片包干制”方式。将除治的枯死松木运往县内就近疫木安全利用定点企业(详见附件2)进行除害处理,定点企业以市场收购价支付施工队,并建立购销和加工台帐。除治开始后,各乡镇确定疫木除治专职监管员,要及时为施工队开具疫木调运单,施工队凭调运单运输,每装一车,施工队要拍照发到县松材线虫病除治群;装载枯死松木的车辆到达定点加工企业后,由定点加工企业监管专人进行核实并拍照发到除治群里比对,然后进行过磅称重。各单位要注意保存有关施工、运输、过磅照片或视频等影像资料,以便后期各类检查验收。
2.媒介昆虫防治。为有效控制松材线虫病媒介昆虫的传播扩散,在重点除治区还需组织开展松褐天牛综合防治,降低林间松褐天牛的虫口密度。
(1)挂诱捕器防治。4月中旬至10月松褐天牛羽化期间,在罗阳镇、泗溪镇和司前镇等重点除治区内,选择通风较好,便于作业的林间小林窗,或两侧有松林的林道旁挂设松褐天牛诱捕器,诱杀松褐天牛成虫,降低松褐天牛虫口密度。
(2)松树注射免疫剂保护。2020年12月下旬至2021年2月底前,对全县挂牌古树名木、公园、古道边和泗溪镇示范区等松树进行树干注射免疫制剂保护,以增强树体抗性,遏制松材线虫病原侵染和松褐天牛危害。技术规范按《浙江省打孔注药防治松材线虫病实施方案(2020)版》(浙林防﹝2020﹞3号)文件要求操作。
(3)农药防治。4月至7月松褐天牛成虫羽化高峰期期间,对重点保护名木古松树及古松树邻近松林进行林间施药一次,防治面积1000亩/次,以降低林间松褐天牛的虫口密度,达到控制和减少病死树数量的目的。
3.检疫检查。鉴于我县松材线虫病呈现爆发态势,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统一部署,强化检疫执法,以“专业执法+联合执法”的工作思路,对松材线虫疫木进行严格监管,严防疫木流失,阻断疫情人为传播扩散。
(1)开展专业执法。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实施,对全县范围内松木加工、经营、擅自非法采伐、存放、运输松疫木和非法买卖使用松疫木的单位开展检疫检查,对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2)开展联合执法。按照《浙江省林业局等8部门关于开展浙江省松材线虫病疫木检疫执法专项行动的通知》(浙林绿〔2019〕40号)要求,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联合县经信、公安、住建、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电信、移动、供电等部门,对全县内木材加工经营企业及使用松木包装材料单位开展监督检查工作。规范木材经营利用行为,做到规范化生产、合法化经营、台账化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省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行政许可,禁止利用枯死松木非法经营、加工,禁止未经严格检疫的松木及其制品运输出县,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到松材线虫病发生区调运松木及其制品。
(三)档案管理。建立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档案,确定专人管理,确保齐全可溯可查。各类档案包括:验收申请表、本单位枯死松木清理除治作业设计、枯死松木清理除治合同、枯死松木清理记录汇总表、枯死松木清理记录明细表、部分施工现场照片(纸质)、投标文件、中标书、会议纪要、过磅单和疫情除治重要等资料。以上台账资料装订成册和清理枯木电子照片交县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指挥部存档,作为验收、日后备查、跟踪检查和专项审计使用。
四、除治质量验收及绩效评价
(一)组织验收。2021年4月初,清理除治工作完成后,各乡镇和生态林场要及时组织验收,并将验收结果以文件形式书面报县松指办,业务主管部门要及时组织人员和专业中介机构按规定进行复核验收(专业中介机构由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相关程序确定),复核验收结果作为县级财政对乡镇进行专项补助的重要依据。验收分为山场采伐清理作业和下山运输至处置点两个部分,其中山场采伐清理作业补助部分由县财政补助,以作业设计文本为依据进行验收,下山运输至处置点补助部分由指定的安全利用定点加工企业补助,以过磅称重为依据。未完成下达除治枯死松树任务株数和吨数的乡镇定未不合格,山场采伐清理作业补助部分县财政不给予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