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县(市、区)民政局、发改委,龙港市、浙南产业集聚区民政部门、发改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殡仪服务管理,减轻群众丧葬负担,促进殡葬改革事业健康发展,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殡仪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浙价费〔2017〕5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发布我市殡仪服务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殡仪服务收费项目分为基本服务收费项目和延伸服务收费项目。
二、基本服务收费项目包括遗体接运、普通存放、抬尸、遗体火化(含普通炉、拣灰炉)等10项,具体项目清单详见附件1。基本服务收费标准由市及各县(市、区)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民政主管部门在成本监审或成本调查的基础上,按照非营利原则,根据服务内容、服务成本、财政补贴情况、群众承受能力、节约环保等因素从严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