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泰综法﹝2020﹞69号
局机关各科室、各执法中队,下属各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基层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改善我局政务服务工作,优化为民、便民办事环境,加快实现政务服务就近能办、同城通办,降低群众办事成本和提高办事效率,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将2017年已下放至各派驻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中队执行的行政权力事项目录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下放的权力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原于2017年下放的行政权力事项目录予以废止。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罗阳镇辖区范围涉及本系统行政权力事项统一归集至我局行政审批中心窗口办理。其余乡镇辖区范围涉及本系统行政权力事项的,在公布的《目录》内的,由各辖区派驻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办理;《目录》外的,由我局行政审批中心窗口办理。
附件:调整后下放的行政权力事项目录
泰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8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泰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 2020年8月17日印发 |
附件:
调整后下放的行政权力事项目录(主项:8,子项:20)
序号 | 主项名称 | 子项名称 | 子项编码 | 承诺期限 | 受理方式 |
1 | 关闭、闲置或者拆除环境卫生设施许可 | 关闭、闲置或者拆除存放生活垃圾的设施核准 | 许可-00192-001 | 8个工作日 | 1. 网上申请 2. 现场申请 |
环境卫生设施拆迁方案审批 | 许可-00192-002 | ||||
2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温州市 > 泰顺县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taishunxian/20210530/121270.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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