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各相关部门:
现将《泰顺县孤儿认定“一件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泰顺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泰顺县民政局
泰顺县公安局 泰顺县人民法院
泰顺县卫生健康局
(此文件公开发布)
泰顺县孤儿认定“一件事”实施方案(试行)
为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通过部门协同,实现信息共享,流程再造,提高办事效率,使孤儿认定全流程“最多跑一次”,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通过当事人承诺、部门协同、数据共享等方式,优化孤儿认定办理流程,简化办理材料,缩短办理时限,提高服务效能,全面实现孤儿认定“零次跑”,切实提高群众办事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适用人群
泰顺县户籍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满18周岁的公民。
三、主要任务
(一)优化办理流程
围绕优化程序,规范服务,开展线上和线下2种办理模式。(见附件2)
线上办理模式:孤儿监护人或近亲属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搜索“孤儿认定一件事联办”进行申请,填写基本信息,上传《泰顺县孤儿认定“一件事”申请表》和孤儿本人身份证明原件;民政部门根据平台中传输的信息,借助大数据共享接口获取所需材料进行认定。对符合条件的孤儿,从确认的次月起纳入保障范围。
线下办理模式:孤儿监护人或近亲属到孤儿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申请,填写《泰顺县孤儿认定“一件事”申请表》并提供孤儿本人身份证明原件;乡镇儿童福利督导员负责受理并上传平台,民政部门根据平台中传输的信息,借助大数据共享接口获取所需材料进行认定。对符合条件的孤儿,从确认的次月起纳入保障范围。
(二)缩短办理时限
通过数据共享、后台流转,孤儿认定时限由原先承诺的15个工作日缩短到1个工作日。
四、职责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