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事项编号: |
2 |
事项名称: |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 |
事项类别: |
行政许可 |
法定实施主体: |
卫生行政部门 |
实际实施主体: |
上虞市卫生局 |
处理处室: |
上虞市卫生局行政许可科 |
垂直层级: |
绍兴市卫生局 |
横向层级: |
单独审批 |
申请人种类: |
公民 |
法定期限: |
30天 |
承诺期限: |
5个工作日 |
收费情况: |
免费 |
收费依据: |
/ |
收费标准: |
/ |
年检情况: |
床位少于100张的每年一次;床位大于等于100张的每三年一次。 |
设定依据: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
申报条件: |
1、有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
申报材料: |
1、《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 2、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或者《设置医疗机构备案回执》; 3 、医疗机构用房产权证明或者使用证明; 4 、医疗机构建设设计平面图; 5 、验资证明、资产评估报告; 6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 7 、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以及各科室负责人名录和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复印件; 8 、消防、环保验收报告。 |
受理地点: |
上虞市便民服务中心卫生局窗口 |
办理流程: |
窗口受理---打印受理清单---送达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实质审查---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
咨询/联系电话: |
821290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