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绍兴市 > 上虞区 > 正文

上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群众初信初访

2021-06-02 上虞区 收藏
朗读

上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群众初信初访调处办法(试行)

 

第一条  初信初访。初信是指信访部门收到来信人第一封来信(含电子邮件、传真);初访是指第一次来访(含电话)。

第二条  初信初访的工作原则:

(一)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

(二)责任到人,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

(三)注重办理质量和办理时效相结合;

(四)要事先办、急事急办,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

(五)严格责任追究,承办责任人和责任领导对应负责。

第三条  初信初访的办理程序

(一)受理:接收来信、接待来访、接听来电、接办来邮;

(二)登记:将来信、来访、来电、来邮反映的主要问题摘要录入电脑和填写在登记簿上,确定是否受理并告知信访人。

(三)呈批:将登记的信访材料呈分管领导阅示;

(四)办理:按照《信访条例》和领导批示要求及时将信访件进行转办、交办或直接查办;

(五)反馈:调处后,应将结果及时告知信访人。可以当场答复、也可以用电话或书面等形式回复,但能以书面反馈的尽量使用“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向信访人反馈结果,说明有关情况,答复有关问题。

(六)督查:对已办理的来信、来访、来电、来邮,信访办每季度对办理质量,办理时效进行抽查、督办。并在局务会议上进行通报、交流。

(七)总结:对已息诉息访的,由信访办统一整理归档;仍未息诉息访的提交有关会议,继续落实人员,采取稳控措施,或者实施终结制。

(八)衔接:本局确实无权办理的,信访办要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并积极同上级有关部门联系沟通,反映情况,并做好劝说工作。

第四条  初信初访办理要求

(一)首问责任制:各科室、中队对首次来信来访要认真受理,是本科室、中队职能范围内要根据信访办理要求,及时受理、答复、办理,属于其它职能科室中队的,在做好现场疏导引导工作的同时,及时引送或转交到局信访办及有关职能办公室。

(二)认真受理:信访办全体工作人员要认真阅看来信、热情接待来访、仔细接听来电,并做好记录。对异常突发性的信访和可能引发事端的重大信访,要迅速向主管领导汇报。特殊情况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三)按期办理:简单易办的初信、初访事项要立即办理,迅速解决;可以答复的当面答复,可以协调的尽快协调;需调查核实的,一般在60天内办结;情况复杂、重大疑难问题需延期的,须报局分管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同意,在90天内办结。

(四)落实职责:根据领导批办要求,各科室、下属企事业单位,要按照职责范围予以落实责任人,不得推诿、敷衍、积压。按照属地办理和解决问题的要求,承办人应该忠于职守、秉公办事、查清事实,将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

第五条 初信初访调处的奖惩,按照局信访工作责任制实行。

第六条 本办法由局信访办负责解释。

第七条 本办法从2007年12月1日起实行。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绍兴市 > 上虞区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shangyuqu/20210602/204597.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