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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市司法局关于开展“三联三促奔小康”活动的实施方案

2021-06-02 上虞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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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市司法局关于开展“三联三促奔小康”

活动的实施方案

 

各科、室、处、中心:

    为贯彻落实市委办[2008]84号《关于开展“三联三促奔小康”活动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加快城乡互助和统筹发展,认真做好对欠发达村的结对帮扶工作,深入推进欠发达村和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并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两创”总战略,认真按照“树新形象、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的部署,开展以“领导联系促难题破解、部门联村促增收致富、干部联户促增收致富”为主要内容的“三联三促奔小康”活动,切实帮助欠发达村解决目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制约发展的突出困难,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帮助低收入农户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转变机关干部作风,增进与农民群众的感情,努力形成城乡互帮互助、共促和谐的良好格局。

二、联村对象:陈溪乡干溪村。

三、联村三年规划:

从2008年5月开始,到2010年年底结束。到2010年底,结对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村级组织正常运转经费基本得到保障;低收入农户收入明显增长,2007年人均纯收入在2501至4000元的低收入农户60%以上超过6000元;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村级班子的战斗力和党员干部整本素质明显提高。

四、2008年结对帮扶计划:

按照全市统一部署,积极开展“六帮助、六推动”的工作,积极协助陈溪乡干溪村实现富民强村。

第一阶段(5-7月):调研摸底。局领导班子率中层干部赴干溪村开展调研,调查了解干溪村基本情况、发展计划、工作重点、基础设施、项目落实等综合情况,与村干部和群众代表共同研究探讨帮扶发展方案。

第二阶段(7-10月):落实措施。帮助理清发展思路,明确发展重点,联系生产发展项目,重点发展特色农产品基地建设和农村家庭工业;加强党员管理和基层党务工作,推动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根据村制定的三年计划,争取项目,落实资金,帮助开展基础设施建设;帮助开展农民实用技术培训,提升生产技能和致富能力;开展村主要干部教育培训,提高村干部市场经济、科学文化、法律知识水平;积极开展村调解队伍建设和村调委会规范化建设,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切实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选派懂政策、熟悉农村工作的机关干部驻村蹲点,帮助和指导联系村开展新农村建设;根据局财政情况,提供一定数量资金用于村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

第三阶段(11月-12月):总结提高。开展回头看活动,召开村干部和村民代表会议,总结结对成果,研究存在的问题,探索切入方向和措施,重点在项目完工验收、基地效益以及低收入农户增收致富等方面花大力气加以完善提高。

五、联户结对计划:

以班子成员和科室为单位,围绕“三个一”的要求,结对干溪村3户低收入困难农户,坚持“输血与造血”并举,积极实施创业引导和就业指导,理思路、送信息、搭桥梁,开展形式多样的结对帮扶活动,帮助他们形成稳定的经济收入来源,切实解决他们在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1、开展访贫问苦。定期开展走访,了解结对农户在生产生活中的困难,感其所感,增强机关干部工作责任心和服务紧迫感;通过走访,转变工作作风,增进与结对农户的感情,形成干群合力共促和谐共谋发展的良好氛围。

2、帮助致富增收。积极主动有针对性地提供政策咨询、市场信息、技术服务等致富信息;加强协调联系,加强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努力帮助结对农户转业和就业,拓宽增收渠道;帮助落实一个以上增收项目,引导帮助发展种植、养殖、家庭工业、家政服务或外出务工等,有效增加农户收入。

3、解决实际困难。结合结贫思廉活动的开展,在节假日大力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帮助解决结对农户子女上学、生病就医、农产品销售以及家庭问题等实际困难和问题。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统一思想。为认真做好“三联三促奔小康”活动局成立由虞彩琴局长为组长,王则伟、梁百祥、龚建龙同志为副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梅崇苗同志担任。各科室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大力组织干部认真学习活动的指导思想和要求,积极参与到“三联三促奔小康”中来,推动活动扎实开展。

    2、统筹整合,落实责任。各科室要注重整合各种资源和力量,自觉与“三级联创”、“百千工程”以及农民培训和转移工作结合起来,在信息、资金、技术、服务等方面为结对联系村提供扎实帮扶。立足联村联户实际,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措施,制定符合科学的工作方案。要明确责任分工,局领导、各科室负责人既要切实搞好组织工作,又要带好头,积极参加活动,做出表率。

    3、狠抓落实,严格考核。局党组将建立联系工作督查机制,采取定期督查与不定期督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活动开展形式活、效果好、创新力度大的,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流于形式的,进行批评整改。

   

 

    

                         

                                 上虞市司法局 

   二○○八年七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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