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关于印发《上虞市司法行政系统服务创新创业
保障民生五年计划》(2008-2012)的通知
各科、处、室、所、中心:
为认真贯彻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会通过的《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全面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决定》精神以及市委十三届四次全会通过的“两优两创”总战略,全面推进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更好地为服务创新创业、保障民生作出积极贡献,根据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司法行政工作服务省委“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的若干意见》和《浙江省司法行政工作服务保障民生工作五年行动计划》,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上虞市司法行政系统服务创新创业保障民生五年计划》(2008—2012)(以下简称《计划》),请认真贯彻实施。
上 虞 市 司 法 局
二〇〇八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