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
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街道)、市级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五五”普法规划,不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经营的能力,不断提高企业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促进企业依法管理、依法参与市场竞争、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努力营造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良好的法治环境,根据省、绍兴市《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意见》(浙司〔2007〕150号、绍司发〔2007〕68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学法用法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学法用法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总要求,围绕“法治上虞”建设的总体部署,按照我市“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工作目标,坚持学法用法与建设高素质的企业经营管理队伍,加强企业科学管理,建设企业文化结合起来,继续深入开展普法和依法治企工作,进一步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的法律意识与法律素质,为企业的改革与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二、基本目标
(一)着力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对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意义的认识,全面了解宪法等国家基本法律法规,熟悉掌握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关的法律知识,熟练运用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知识。
(二)着力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增强诚实守信、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自觉性,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决策、依法治企、依法维权的能力,在全市努力造就一支既懂经营又懂法律的高素质企业经营管理队伍。
(三)着力提高企业职工遵纪守法、依法维权的能力,积极探索企业法治文化建设,增强参与企业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意识。到“五五”普法期末,力争在全市建立8所 “企业职工法制学校”,8个企业法制教育联系点。
(四)着力提高我市企业法治化水平,依法健全法人治理结构,依法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管理制度,所有企业建立重大问题法律咨询制度,进一步加强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设,为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提供法治保障。普遍开展依法治企活动,积极推进和深入开展“诚信守法企业”的创建活动,“五五”普法期末规模以上诚信守法企业创建面达到100%,培育一批开展“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的先进单位。
三、学习内容
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在加强对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理论、方针和政策,以及宪法等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学习的同时,重点要加强以下法律知识的学习:
与整顿和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相关的基本法律法规;与企业组织相关的企业设立、合并、分立、终止、破产等法律法规;与企业经营相关的物权、合同、担保、招标、投标、价格、竞争、产品质量、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产权保护、商业秘密、广告等法律法规;与企业内部管理相关的财务、用工、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养老、法律顾问等法律法规;与企业外部环境相关的银行、证券、保险、税务、环保、资源、世贸规则、反倾销等法律法规;与企业同行政主体关系相关的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及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与企业纠纷处理相关的复议、仲裁、诉讼等法律法规;其他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决策相关的法律法规。
企业职工重点要加强以下法律知识的学习:
有关劳动用工、社会保障、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婚姻家庭、暂住人口管理的法律法规;有关工商、税务、诚信经营的法律法规;有关民事诉讼、劳动仲裁、法律援助的法律法规;有关交通安全、卫生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有关刑事法律和社会治安管理法律法规;其它与企业职工有关的法律法规。
为便于组织和指导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中宣部、国资委、司法部、全国普法办编写了《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知识读本》,省普法办将根据我省实际,组织编写《浙江省企业职工普法实用手册》,作为各相关部门和企业单位组织企业职工学法的统一读本。
四、学习方法
(一)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学习法律知识,采取自学和集中培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可以采取举办脱产培训班、理论研讨班、专题辅导、法制讲座、法律知识竞赛、法制文艺等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提供全方位学习途径,也可以结合业务培训、工作例会开展见缝插针式的教育。市委宣传部、市普法办、市经贸局、市国资局适时将举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教育理论研讨会、座谈会,进一步提升企业法制教育水平。
(二)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录像、网络等媒体,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与职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开办专题节目(栏目)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企业要办好企业报纸,加强普法宣传。进一步发挥好148法律服务专线和法律援助的作用,办好《上虞法治网》,进一步拓宽企业普法渠道。
(三)认真组织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通过建立企业职工法律学校和职工维权热线,聘请企业法律顾问,建立企业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和园地,要进一步发挥好企业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在普法教育中的作用,定期开展各种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把各种法律知识送到职工群众手中。要结合劳动合同的签订、安全生产的实施、企业纠纷的调处开展实践性普法,市普法办将会同有关部门编好《法制宣传资料》和典型调解案例,及时下发。以“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为载体,大力促进依法治企工作。
(四)建立和完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各有关部门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结合企业经营管理目标考核,把企业学法用法情况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逐步建立和完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考试考核机制和考核(考试)登记制度,把法律素质和依法经营的能力纳入对企业经营人员的综合考核依据之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主管部门要把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通过企业学法用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学法用法工作的督促和指导。各级各类企业要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推进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加强分工协作。要落实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学法用法工作的分工负责制,党委宣传部门要积极协调新闻媒体开展对企业学法用法工作的宣传报道,广泛宣传企业在学法用法工作中的经验和做法,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学法用法、崇尚法治的良好舆论氛围;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经贸部门要切实履行组织、指导、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学法用法工作的职责,高度重视、周密安排、精心组织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学法用法工作;司法行政部门和法制宣传教育主管部门要将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学法用法工作纳入全民普法教育的工作重点,加强对企业学法用法工作的指导、引导和督查,确保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学法用法工作取得实效。
(三)建立考核机制,形成舆论氛围。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和完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学法用法的监督和激励机制,确保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每年学法时间不得少于40课时,确保企业的普法工作经费。各级普法办要注重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学法用法工作交流,充分利用各种渠道积极推广各级各类企业在学法用法工作中总结的典型经验和做法。
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和企业单位可根据“五五”普法规划和本意见的要求制定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学法用法工作实施办法。
中共上虞市委宣传部 上虞市经济贸易局
上 虞 市 财 政 局 上虞 市 司 法 局
上虞市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七年十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