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关于进一步加强
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
各乡镇(街道)、市级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十七大精神,全面实施“五五”普法规划,推动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进一步提高青少年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根据中央和省和绍兴市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精神,现就做好新形势下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切实提高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
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律素质”这一政治建设的目标任务,党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党的十七大作出了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决策部署。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加强新时期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培养青少年学法、知法、守法、用法观念,提高他们的法律素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全局性、先导性和基础性工作,对于进一步提高全民族的法律素质,推进民主法治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因此,要充分认识新时期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任务,认真落实“五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使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在工作理念上与时俱进,在工作方式手段上实现创新,在规范化、制度化方面取得新的进展。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切实提高学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包括在校学生和社会青年,重点是各类在校学生。要充分发挥学校法制宣传教育的主阵地功能,坚持以课堂教学为主渠道,进一步加强各类在校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努力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要根据学生不同年龄段青少年的身心特点,完善和规范青少年学生法制宣传教育的内容。要在传授法律知识的同时,注重把传播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律意识放在突出位置,结合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教育广大青少年学法律、知荣辱、明是非。
要坚持把在校生的法制教育作为学校教育的重要内容,逐步实现学校法制教育计划、教材、课时、师资的“四落实”;要把在校生的法制教育纳入学校德育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估体系,把学生学法和遵纪守法的情况纳入学生升学、招生、招工、参军等考核内容。
要重视教师队伍的法制宣传教育,把法律知识的学习纳入教师继续教育和相关业务考核的范畴。“五五”普法期间,各地要分期分批对中小学法制课教师普遍轮训一次,并做好造册登记工作。要进一步调整充实青少年法制教育讲师团队伍,健全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制度,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必须经过培训和必要的考核,持证上岗。发挥青少年法制教育志愿者队伍的作用,开展优秀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评比表彰工作,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理论研究,加强理论指导。
要有效利用课余时间,开展丰富多彩的学法用法实践活动。通过制作和编写一批适合青少年特点和需要的法制影视作品、辅导读物,采用主题班会、模拟法庭、知识竞赛、征文比赛、图片展览、法制漫画、法制情景剧等形式对青少年学生进行生动、直观、潜移默化的法制教育。
要全面开展“法律伴我行”校园法治工程,深化“法律进学校”活动,不断深化依法治校工作。要进一步完善依法治校的领导机构建设,加大依法治校工作的考核力度,进一步提高学校法治化管理水平。要以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为抓手,采用警校共建、企校共建、社区和学校共建等形式大力加强学校及周边治安的综合治理,构建安全文明的和谐校园。
三、整合资源,拓宽渠道,实现社会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新突破
积极动员社会力量,综合利用学校、家庭和社会多种法制教育资源,积极发挥“五老”队伍在帮教中的优势和作用,加强社会青少年包括辍学生、失学生、失业青年、外来民工等特殊群体的法制宣传教育,引导他们自觉遵守社会秩序,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正确处理各种矛盾,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
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律学校”建设,建立多种形式的青少年法制教育活动基地,建立广泛的教育网络体系,通过黑板报、展览橱窗、录像、案例、学习参观以及文化馆、图书馆、校园网等形式和场所对社会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要立足社区、乡镇,结合“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社区”建设和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等活动,把社会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列入社区、农村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发挥社区、乡镇在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的作用。社会各职能部门要分工配合,协同运作,积极探索建立社会青少年法制教育行之有效的方式和制度,为社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法治环境,实现社会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新发展。
要加强进城务工青年的法制宣传教育,继续开展“千校百万”进城务工青年培训计划,把与进城务工青年工作、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作为培训的重点内容,教育引导广大进城务工青年做遵纪守法、文明务工的新市民。同时把法制宣传教育同维护进城务工青年权益相结合,在帮助解决进城务工青年人身伤害、工资拖欠、劳动安全等问题的过程中以案说法,帮助进城务工青年掌握法律武器,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要完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预警机制,明确各自的职责,加大有关部门之间的沟通、交流的工作力度,形成制度化,增强实效性。要切实加强148法律服务专线和法律援助工作,把对社会青少年的管理、服务、维权与法制教育密切结合起来,预防和减少社会闲散青少年的违法犯罪。关注空巢家庭和留守儿童,关爱民工子弟学校的发展。加强对罪错青少年的法制宣传和帮教工作,通过教育和服务,防止罪错青少年重新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大力实施“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和“归正青少年安置帮教导航工程”,通过组织观看《与法同行》法制教育电教片,开展生动直观、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四、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强化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保障
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齐抓共管。文明办、关工委、教育、司法行政、综治办、团委等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通过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或工作例会制度,加强对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当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实施“五五”普法规划目标责任制的考核范围。
进一步完善政府部门与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联动机制,形成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网络,努力营造领导有力、职责明晰、分工协作、规范有序、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在校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为主,社会青少年的法制教育以所在社区、乡镇为主,有关部门要做好配合工作,普法教育主管部门要加强协调与检查。
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制度建设。适时制定有关学校法制课程考试考核、法制课教师培训考核、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培训管理以及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监督检查和表彰奖励等制度,逐步实现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制度化、规范化。
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建设,切实发挥基地的宣传教育功能。充分发挥大众传媒和互联网在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中的独特优势,组织、协调好法制音像、书刊、宣传画等资料的创作,不断推动法律知识的普及,为青少年提供方便的学法场所和快捷的法律信息服务。
积极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推广典型经验,探索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有效途径,创新方式方法,不断增强教育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要适当增加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投入,在人、财、物方面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青少年法制教育的顺利开展。
各乡镇(街道)和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意见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上虞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上虞市教育体育局
上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上虞市委员会
上 虞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上 虞 市 司 法 局
上虞市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七年十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