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关于鼓励和支持发展工业经济的若干政策意见
各村、企事业:
为进一步加快发展个私企业的步伐,推动和促进全镇工业经济争上新台阶,根据市委全委(扩大)会议精神,结合本镇实际,特制订完善鼓励和发展个私企业的若干政策意见:
一、积极鼓励和支持创办个私企业,凡是国家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止的,都要放手放胆让其生产经营,鼓励镇机关干部职工家属、子女及村干部带头创办个私企业。
二、凡在五夫工业区内新创办个私企业,继续享受市政府给予的优惠政策,土地实行优惠价,50亩以下每亩8.5万元;50亩以上每亩8万元。对投资额度大、科技含量高、分蘖辐射强的项目实行一企一策,给予最大优惠,所有项目均免收自来水接水费、电力设施配套费。
三、凡为工业区引进项目,内资企业按用地多少分20-50亩(含),50-100亩(含),100亩以上三个档次,分别给予项目引进中介人(包括镇机关干部、职工,除五夫工业区成员)人民币2万元、3万元、5万元的奖励。但土地价格须按镇政府规定价计算。
四、引进一家外资企业,合同外资50万美元以上,实到外资30万美元以上,奖项目引进中介人人民币2万元,根据项目的大小,党委、政府将酌情给予重奖,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万元。
五、引进一家三产企业,且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奖项目引进中介人人民币5万元。
六、凡在五夫工业区引进资金(利息不高于银行贷款利息),按引进额度的1%予以奖励,低于贷款利息的再另行奖励。
七、各村当年新办1家以上工业企业,并实现当年有销售的,奖励联村干部和村主要干部500元。
八、分别对2004年自营出口实绩前三名进行奖励,第一名奖励人民币1.5万元,第二名奖励人民币1万元,第三名奖励人民币0.5万元。
九、分别对2004年实交国地两税总额前三名进行奖励,第一名奖励人民币1.5万元,第二名奖励人民币1万元,第三名奖励人民币0.5万元。
十、凡在我镇境内投资创办个私企业,所需服务由工业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及镇便民服务站全程负责办理。
十一、本政策意见从2004年元月起实施,原政策意见如遇本政策意见不一致的,以本政策意见为准。
中共驿亭镇委员会
驿亭镇人民政府
二00四年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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