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长政〔2008〕37号
关于开展生活垃圾集中处理的实施意见
各行政村:
为加快推进城乡垃圾一体化运作,改善环境卫生,提高生活质量,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工作,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按照城乡一体化建设要求,彻底改善农村环境卫生面貌,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工作,逐步建立一套环境卫生的长效保洁制度,于2008年10月起全镇实行垃圾集中处理,使全镇的环境卫生面貌进一步改善。
二、工作机制
通过镇、村、户联动,实行“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建造垃圾收集点”的运作模式,确保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工作顺利实施。
(一)管理体系
成立镇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村镇建设办公室,负责中转站的运行和管理,各村建立专门的保洁员队伍。
(二)工作程序及清运方法
1、农户生活垃圾收集、盛放,农户负责房前屋后的环境卫生保洁,并将垃圾盛放到指定的垃圾房(箱)内。
2、各村生活垃圾由各村保洁员收集,运至村垃圾收集点。
3、生活垃圾的中转清运由各村派车、派人运至镇垃圾中转站。
三、经费保障
为加大垃圾集中处理的资金筹措和保障力度,形成“镇补助、村补差”的垃圾集中处理资金筹措机制。
1、镇补助。为解决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过程中各村经费困难的情况,根据长塘实际,对各村在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工作给予一定的经费补助,具体见《长塘镇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考核实施意见》。镇专项补助经费原则上每年核拨一次。
2、村补差。各行政村要在镇级补助的基础上,拓宽筹资渠道,落实缺口资金,对镇下拨的专项保洁经费必须专款专用。
四、考核奖惩
镇负责对各村的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考核,每季组织对各村的“保洁员队伍建设,垃圾清运情况,垃圾集中收集率,村庄清洁情况”等内容进行考核检查,并聘请专门监督员,采取定期、不定期方式开展抽查。考核结果与镇下拨专项补助经费相挂钩,与镇对村级班子创业承诺责任制考核内容相挂钩,考核办法另行制定下发。各村要加强对村庄环卫工作的管理,切实改善村居环境。
五、工作要求
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工作是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实施,是当前和今后农村工作的重要任务,是改善环境卫生状况,提高农民生活质量的重要措施。各村要把垃圾集中处理工作摆到重要的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引导大家增强卫生意识,文明意识,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周密安排部署,做出实效。
长塘镇人民政府
二OO八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