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虞卫[2008]25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餐饮单位的卫生管理,推动餐饮单位卫生信誉度建设,提高食品卫生监督效能,营造卫生、平安、放心的食品消费环境,切实保障广大消费者的健康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浙江省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2007年我局对全市乡镇集镇以上的904家餐饮单位(食堂)开展了食品卫生信誉度等级评审,具体评审情况如下:
行业 |
评审家数 |
A级 |
B级 |
C级 |
D级 |
学校食堂 |
114 |
20 |
56 |
38 |
0 |
单位食堂 |
210 |
0 |
13 |
197 |
0 |
餐饮单位 |
580 |
11 |
35 |
488 |
46 |
合计 |
904 |
31 |
104 |
723 |
46 |
为鼓励先进,倡导良好的食品卫生安全公平竞争氛围,特对2007年被评为食品卫生量化分级A级、B级的59家餐饮单位(企业食堂)名单予以公布(学校食堂评审结果另行发文公布)。
希望全市餐饮单位(食堂),进一步统一思想,严格按照《浙江省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实施办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等要求,切实加强领导和管理,积极推广实施“五常法”等先进管理经验,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强化软、硬件建设,合理调整内部布局,明确功能分区,完善卫生制度和卫生设施,严把日常的食品采购、加工、销售及餐具消毒等各个管理环节,积极争创食品卫生A级单位,全面提升我市餐饮业的食品卫生安全水平。
附:2007年全市餐饮单位(企业食堂)食品卫生量化分级A级、B级单位名单
上虞市卫生局
二OO八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