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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镇委[2007]19号
关于印发《200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
工作的责任分工》的通知
各村、企事业单位党(总)支部:
《200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责任分工》经镇党委研究,现予印发,希遵照执行。
中共盖北镇委员会
二00七年三月十二日
抄报:市委办、市纪委
200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责任分工
一、领导责任分工
镇党委书记
徐华强:对全镇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总责,并对镇党政人大三套班子成员和农村工作指导员及各村、企事业单位党(总)支部书记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联系上虞东海化工有限公司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陈国仁:对镇政府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总责,并对副镇长和财政办党员干部及各村村委主任(村务工作小组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联系浙江孚诺林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镇党委副书记
陈建明: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并对镇机关、事业党支部书记,党政办、组织口、维稳中心党员干部和夏盖山村党总支部班子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联系上虞文丰礼品有限公司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冯佰均: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并对镇纪委班子成员和丰棉村、镇海村党(总)支部班子成员负直接领导责任。 联系镇上虞亮亮照明电器有限公司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章国琪: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并对资产管理中心党员干部和丰富村党总支部班子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联系上虞新天地防水材料有限公司、淄博龙泉管道公司上虞分公司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徐立标: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并对宣传口、社会事务办及计划生育服务站党员干部和世海村党总支部班子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联系浙江博澳染料工业有限公司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长
钟春荣: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并对镇人武部组成人员和新河村党总支部班子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联系上虞市三丰化工有限公司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镇党委委员、边防派出所所长
陈忠根: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并对边防派出所党员干警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联系上虞市中富管桩有限公司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镇人大副主席
章金良: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并对联合村党总支部班子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联系上虞市港海建设有限公司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镇中学、小学的行风建设。
镇人大副主席
罗宏土: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并对镇东村党总支部班子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联系上虞市金成毛纺有限公司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镇中学、小学的行风建设。
副镇长
周汉华: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并对建设发展办公室、农技信息中心、会计代理中心党员干部和兴海村党总支部班子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联系上虞市备得福菜业有限公司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副镇长
邵迪锋: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并对政法综治办党员干部及珠海村党总支部班子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联系上虞市盖北冷冻厂和上虞市盖北纸桶厂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村、企事业单位党(总)支部书记
对本村、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并对本党(总)支部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工作责任分工
(一)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1、贯彻落实中纪委第七次全委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新形势下领导干部作风建设。
(1)全面加强新形势下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由徐华强同志主管,纪委、党政办参与。
(2) 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不准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不准参加用公款支付的营业场所的各种高消费娱乐活动的规定。由陈建明同志主管,纪委牵头,党政办参与。
(3)清理领导干部收受礼金、礼券、礼卡工作。 由冯伯均同志主管,纪委牵头,党政办、财政办参与。
(4)落实领导干部不准用公款大吃大喝、 挥霍浪费的规定。由陈国仁同志主管,纪委、党政办、财政办参与。
2、落实党风廉政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工作。
(1)开展对村、企事业单位党(总)支部书记的监督管理和民主评议,落实党政“一把手”年度总结报告制度。由陈建明同志主管,组织口牵头,纪委参与。
(2)落实镇管干部任前公示制度。由陈建明同志主管,组织口牵头,纪委参与。
3、落实村级主要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由陈建明同志主管,纪委牵头,党政办、会计代理中心参与。
4、落实“述廉评廉”、“结贫思廉”工作。由徐华强同志主管,纪委牵头,党政办参与。
(二)查处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案件工作
查处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案件工作,由冯伯均同志主管,纪委牵头,财政办、会计代理中心、公安派出所等有关部门配合。
(三)行风建设与纠风治乱工作
1、深化机关效能建设。由陈建明同志主管,纪委、组织口、党政办参与。
2、减轻农民负担。由周汉华同志主管,纪委、财政办、会计代理中心参与。
3、规范学校收费。由徐立标同志主管,纪委、社会事务办参与。
4、加强行风建设,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由章金良同志主管,人大、纪委牵头,镇级有关部门参与。
(四)治本抓源头工作
1、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由徐华强同志主管,纪委、党政办参与。
2、深化“阳光工程”工作。由陈国仁同志主管,纪委、党政办参与。
(1)党务、政务公开。党务公开及镇机关、镇属事业站所政务公开。由陈国仁、陈建明同志主管,党政办牵头,纪委及有关办公室(中心、站、所)参与。村务公开及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由陈建明、周汉华同志主管,会计代理中心牵头,有关办公室及各村党(总)支部、经联社参与。
(2)建设工程交易公开。由陈国仁同志主管,人大、纪委、建设发展办、财政办、会计代理中心及有关部门、村、单位参与。
(3)政府大额采购公开。由陈国仁同志主管,党政办牵头,纪委、财政办参与。
(4)预算外资金管理公开。由陈国仁同志主管,纪委、财政办、党政办参与。
(5)落实公开选拔镇管干部制度。由陈建明同志主管,组织口牵头,纪委参与。
3、学习贯彻中纪委七次全委会议精神和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由陈建明、冯伯均、徐立标同志主管,纪委、党政办、党校、文广站等部门参与。
4、加强舆论监督,深化廉政文化建设。由陈建明、冯伯均、徐立标同志主管,纪委、党政办、学校、文广站等部门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