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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市卫生局关于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临床医师、社区护士进行短期业务轮训的通知

2021-06-02 上虞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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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卫[2008]104

 

 

市二院、各中心、乡镇(街道)卫生院: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与发展的实施意见》(虞政办[2008]43号)文件精神,全面推进我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加快医务人员知识更新,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从今年起分期、分批对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医务人员进行短期业务轮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在全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50周岁以下临床执业(助理)医师和社区护士。

二、培训时间:每期培训时间2个月,采用全脱产学习方式,其中1个月为理论学习,1个月到市级医院实习。

三、课程安排:

(一)、理论课程:1、社区卫生服务概论;2、农村常见病多发病防治进展、社区护理、慢性病防治的原则;3、三大类十二项农村公共卫生服务和卫生应急工作理论及突发性事件卫生应急处理等。(二)、实习课程:内儿科20天、外科10天。

四、几点要求:

1、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加快医务人员业务素质提升作为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切实加强对医务人员学历教育、转型培训、知识更新,上岗培训,不断提高医务人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以适应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需要。

2、各单位要按文件要求积极选派业务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的临床医生和护士参加。同时在时间上给予充分保证,除特殊原因经局同意外所有学员不得中途退学。学习期间工资、福利、奖金待遇参照在职职工。学习培训费用由局承担。车旅费、生活费由个人承担。

3、理论课程考试和实习考试不合格者,扣发学习期间的福利和奖金。

4、请各单位将第一期参加培训人员名单于78日前上报市卫生局医政科。

5、正式开班时间7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附:第一期临床医师、社区护士短期轮训班参加人员名额分配表

             

             

                                 二○○八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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