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关于印发《建设系统2007年度宣传信息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虞建〔2007〕50号
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市自来水公司:
现将《建设系统2007年度宣传信息工作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三月二十六日
建设系统2007年度宣传信息工作考核办法
为全面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积极实施“北进西扩、南拓东联、沿江开发、提升老城”的建设思路,紧密结合“作风建设年”、“创新创业年”、“优化环境年”活动的深入开展,切实加强建设系统宣传信息工作,特制订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市自来水公司。
二、目标任务
1、总体目标:深入贯彻落实市十三次党代会、全市领导干部会议暨作风建设动员会议、全市经济科技会议暨创新创业动员会议精神,及时高效地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政务信息和宣传任务,联系实际、沟通上下,营造氛围、树立形象,促进系统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
2、年度任务:详见《建设系统宣传信息考核情况表》(附件1)。
三、计分办法和考核要求
1、宣传信息计分标准。(详见附件2)
2、同一内容的信息被多家宣传媒体录用、转载的,除单项最高得分外,其余减半重复计分。一条信息涉及几个科室、单位的,分数分配具体如下:信息由涉及科室、单位共同合作完成,且无主次之分的,分值平均分配;主要由其中一个科室、单位牵头完成,其他科室、单位只起配合、协助作用的,分值的60%记入牵头单位,其余40%由配合科室、单位平均分配;与外系统单位(报社、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单位除外)合作完成的,分值全额计入局属相关科室、单位。
3、积极按照局办的预约要求,保质保量地完成预约任务,及时准确地报送预约信息,未按要求上报的每次倒扣10分。
4、认真做好电视台“城市你、我、他”、上虞日报“建设专栏”及“建设之窗”的宣传任务,服从局办的统一安排,未按要求完成或配合不力的每期倒扣10分。(具体安排情况见附件3、4、5)
5、有反面报道被各类新闻媒体曝光,经核实确系由被曝光科室、单位主观原因造成的,倒扣其在相应媒体最高分值的2倍;情节严重,给整个系统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倒扣其在相应媒体最高分值的3倍。
四、奖惩办法
1、年终进行总评分,按完成百分比从高到低排定名次并在全系统公开通报。
2、宣传信息工作纳入对各单位年度岗位责任制考核范围,作为先进评比的重要依据。对超额完成基础任务分50%-100%、101-200%、201%以上的科室、单位,在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中分别加1分、2分、3分;对只完成考核基础任务分90%-99%、80%-89%、80%以下的单位、科室,分别在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中扣2分、4分、6分。
3、在完成任务的基础上,各单位按个人实际撰写并发表的稿件信息分数计奖到个人,每分奖励人民币3元(局办公室信息稿件减半计奖),奖金由所在单位从行政事业经费中列支。
4、按照完成任务的超额比率由局计奖到单位,每超额完成基础任务分1个百分点奖励人民币15元,再由单位计奖到个人。
附件:1、《建设系统宣传信息考核情况表》
2、建设系统宣传信息计分标准
3、2007年“城市你、我、他”栏目内容及任务分解表
4、2007年“建设之窗”宣传任务分解表
上虞市建设局
二○○七年三月二十六日
附件下载:2007建设系统信息计分标准.doc
附件下载:2007年“城市你、我、他”栏目内容及任务分解123.doc
附件下载:2007年《建设之窗》宣传任务分解表.doc
附件下载:建设系统宣传信息考核情况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