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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市卫生局转发关于《浙江省医疗机构肠道门诊设置规范(试行)》的通知

2021-06-02 上虞区 收藏
朗读

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肠道门诊设置,及时发现和治疗霍乱等急性肠道传染病病人,防止疫情的扩散和流行,省卫生厅按照分类管理的原则制定了《浙江省医疗机构肠道门诊设置规范(试行)》(浙卫发〔2007〕148号,以下简称《规范》),现将《规范》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开设肠道门诊的各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设置肠道门诊,加强领导和管理,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加强人员培训,落实人、财、物等保障措施,规范开展肠道门诊工作。

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和市卫生监督所要加强对医疗机构肠道门诊的技术指导和依法管理,促进各医疗机构设置的肠道门诊符合《规范》要求。

三、本《规范》是医疗机构肠道门诊设置的基本规范要求,各医疗机构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在本《规范》的基础上,对肠道门诊按更高的标准进行设置。

 

 

 

 

二○○七年五月三十一日

 

 

 

 



浙江省医疗机构肠道门诊设置规范(试行)

 

 

一类

二类

三类

适用范围

设立感染科的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

无感染科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

乡镇卫生院

设计原则

1、门诊设置应纳入医院感染科建设规划,根据功能需要合理安排布局。

2、门诊内部应严格设置防护分区,严格区分人流、物流的清洁与污染路线流程,采取安全隔离措施,严防环境污染和交叉感染。

1、门诊内部应设置防护分区,病人和污染路线相对分离。

2、加强病人预检分流,防止病人流动污染医院场所。

3、加强诊疗场所消毒管理、防止交叉感染发生。

具备腹泻病例监测基本条件,通过加强诊治和消毒管理,提高监测敏感性,防止交叉感染。

总体卫生要求

选址

设置在医疗机构内的独立区域,与普通门诊相隔离。

医院门诊区域内设置专用的腹泻病诊室,诊室位置相对独立。

固定内科门诊兼治腹泻病例。

布局

门诊分设病人专用出入口和医务人员专门通道;设有污染、半污染和清洁区,三区划分明确,相互无交叉。

腹泻病人与其他病人的就诊路线相对分离。

 

设施

1、肠道门诊设立专用的诊疗室、输液抢救室、专用观察室、专用厕所、专窗取药、医务人员更衣室等业务用房。

2、医院有分诊标志,肠道门诊各诊室或业务用房门口有醒目的标志。

3、门诊所有业务用房安装纱门纱窗等防蝇、防蚊设施。

4、诊室内安装紫外线灯,非手触式洗手装置等消毒设施,配备痰盂、医疗废弃物收集箱等卫生设施。

5、诊室内配备诊疗桌椅、诊疗床、专用诊疗设备等。

6、配备病人登记表(见附表)、样品采集登记表、采样用品和样品保存液或增菌液等。

1、医院有导引标志,腹泻病诊室门口有醒目的标志。

2、门诊所有业务用房安装纱门纱窗等防蝇、防蚊设施。

3、肠道门诊有专用的观察室、厕所等。

4、诊室内安装紫外线灯、非手触式洗手装置等洗消设施,配备痰盂、医疗废除物收集箱等卫生设施。

5、诊室内配备诊疗桌椅、诊疗床、专用诊疗设备等。

6、配备就诊病人登记表(见附表)、采样用品和样品保存液或增菌液等。

1、卫生院有导引标志,接诊室门口有醒目的标志。

2、诊室安装纱门纱窗等防蝇、防蚊设施。

3、诊室内安装紫外线灯和非手触式洗手装置等洗消毒设施,配备痰盂和医疗废除物收集箱。

4、配备病人登记表(见附表)、样品采集登记表、采样用品和样品保存液或增菌液等。

 

 

 

操作

要求

开设

时间

5-10月开设,各地可根据疫情适当延长。(市、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指定一家设立感染科的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全年开设)。

5-10月开设,各地可根据疫情适当延长。

1、近三年内出现疫情的乡镇, 5-10月开设;可根据疫情适当延长。

2、发现霍乱疫情或根据霍乱疫情监测需要随时增设。

登记

所有就诊腹泻病例(包括初诊和复诊病例)必须登记,应按统一的肠道门诊登记表要求登记。

所有就诊腹泻病例(包括初诊和复诊病例)必须登记,应按统一的肠道门诊登记表要求登记。

所有就诊腹泻病例(包括初诊和复诊病例)必须登记,应按统一的肠道门诊登记表要求登记。

采样

腹泻病人标本必须在肠道门诊内由医护人员采集,做好标本登记,实行有泻必采、有样必送,对发现有明显血便的患者采样要及时送检并做大肠杆菌O157:H7的培养检查。

腹泻病人必须在肠道门诊内由医护人员采集粪便标本,做好标本登记,实行有泻必采、有样必送,对发现有明显血便的患者采样要及时送检并做大肠杆菌O157:H7的培养检查。

对感染性腹泻疑似病例采集标本,必须在肠道门诊内由医护人员采集粪便标本,做好标本登记和送检工作,对发现有明显血便的患者采样要及时送检并做大肠杆菌O157:H7的培养检查。

病人

处理

严格执行相关制度,防止肠道传染病的误、漏诊,霍乱病例和疑似病例必须隔离治疗。

严格执行相关制度,防止肠道传染病的误、漏诊,霍乱病例和疑似病例必须隔离治疗。

严格执行相关制度,防止肠道传染病的误、漏诊,对霍乱病例和疑似病例转诊指定医疗机构。

消毒

公用诊疗器械在腹泻病人使用后应及时消毒,医护人员手部要及时消毒,医院门诊厕所进行随时消毒,有专人负责肠道门诊的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

公用诊疗器械在腹泻病人使用后应及时消毒,医护人员手部要及时消毒,医院门诊厕所进行随时消毒,有专人负责肠道门诊的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

公用诊疗器械在腹泻病人使用后应及时消毒,医护人员手部要及时消毒,医院门诊厕所进行随时消毒。有专人负责肠道门诊的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

废弃物

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处理。

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处理。

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处理。

病例

报告

发现法定传染病及 O157:H7病人(含疑似)应在规定时限内报告。

发现法定传染病及 O157:H7病人(含疑似)应在规定时限内报告。

发现法定传染病及 O157:H7病人(含疑似)应在规定时限内报告。

门诊

统计

每周做好腹泻病人统计工作,按规定向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每周统计腹泻病人数,按规定向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每周统计腹泻病人数,按规定向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物资储备

配备专用医疗设备、抢救药品、消毒灭蝇器械和药品等。

配备专用医疗设备、抢救药品、消毒器械和药品等。

配备消毒物资及抢救治疗药品。

检菌点

医院微生物检验室设立霍乱弧菌检测专区,开展霍乱弧菌检测。

 

根据医院实验室建设情况和检测能力,可设立检菌点;不设检菌点的门诊,标本必须及时送指定检菌点检测,并保证生物安全。

不设立检菌点,便样及时送指定检菌点检测。

人员

配备专岗医、护人员,肠道门诊医生、护士、检验等工作人员要经培训合格后上岗。同时应对本本单位的急诊、内科、儿科及中医等相关医务人员进行肠道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

配备专岗或兼岗医护人员,应对本单位内的急诊、内科、儿科及中医科等所有涉岗医务人员进行全员肠道传染病诊治培训。

指定诊室和人员进行腹泻病人诊治, 院内所有涉岗医务人员进行全员肠道传染病诊治培训。

管理

1、制定肠道门诊工作制度、消毒隔离制度。

2、腹泻病例归口管理,其他医护人员和诊室不得诊治腹泻病例。

3、医院内相关管理部门每月至少自查一次,有检查记录。

1、制定肠道门诊工作制度、消毒隔离制度。

2、腹泻病例归口管理,其他医护人员和诊室不得诊治腹泻病例。

3、医院相关管理部门每月至少自查一次,有检查的记录。

1、制定肠道门诊工作制度、消毒隔离制度。

2、腹泻病例归口管理,其他诊室不得诊治腹泻病例。

3、卫生院有专人负责管理,每月至少自查一次,有检查记录。

 

备注:14周岁以下儿童因腹泻就诊可在“儿内科”就诊,儿科内应设置腹泻病专用诊室,其设计要求应不低于本规范三类肠道门诊设置的要求,对前来就诊的儿童实行登记,对甲、乙类法定传染病及O157:H7病人(含疑似病人)应针对相应病原采便检验,并在规定时限内报告;在有霍乱发生的地区,对所有疑似霍乱患儿及腹泻病人均需做霍乱采便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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