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局属各单位:
当前,受全球金融危机影响,我市出现企业发展受困,不稳定因素增多等情况,给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了较大冲击和影响。从服从服务于经济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切实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企业解困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助推我市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发展。现就全市公安机关开展“企业解困年”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市委十三届六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和省公安厅、绍兴市公安局关于公安机关服务经济社会稳定、帮助企业克难解困有关意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机关行政管理,优化服务环境,提升服务效能,助推全市经济转型升级,促进我市经济持续平稳较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企业解困年”活动的开展,全力维护全市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安定,为企业营造更加稳定和谐的生存和发展环境。服务企业发展的意识得到进一步强化;涉及侵害企业的违法犯罪活动得到进一步控制和严厉打击;涉及企业经营审批(许可)的各项便利措施得到进一步完善和创新;服务企业发展的长效机制得到进一步探索和建立。
三、具体措施
1、统一思想认识,增强全警服务意识。公安机关开展“企业解困年”活动是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助推企业发展和改进公安行政管理的一项有效载体。局属各单位及广大民警要牢固树立“保企业就是保发展、保民生、保稳定”的理念,切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服务意识、大局意识,为确保公安工作成效更多更直接的体现到服务企业、服务发展上奠定扎实的思想基础。局属各单位既要立足本职,又要着眼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面推进“企业解困年”活动的有效开展。
2、狠抓措施执行,提升窗口服务效能。以2009年1月1日出台《上虞市公安局服务经济、服务企业、服务群众三十项措施》为契机,切实抓好服务措施的执行落实,不断提高公安行政管理效能。局属各职能单位要紧紧围绕便利企业、服务企业这一工作中心,认真细化三十项服务措施,明确操作规程,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各项措施执行到位。要通过广泛建立警企联系制、上门服务制、特事特办制、预约服务制、延时服务制等配套制度,最大限度地扩大服务范围,延伸服务触角。要切实强化软硬件建设,优化服务环境,提高服务质量,不断提升服务效能。要认真贯彻落实《上虞市外来投资者“绿卡”服务制度实施办法》,对涉及公安机关相关部门落实的11种便利待遇,严格按照市政府要求执行,确保执行到位。
3、把握打防力度,促进经济稳健运行。坚持打击与防范并举,维护稳定与促进发展并重,有效防范和严厉打击经济领域违法犯罪活动,促进我市经济秩序平稳有序。经侦大队要发挥预防经济犯罪的主力军作用,不断健全经济犯罪预警机制。要深入企业以召开座谈会、举办法制讲座等形式,开展预防经济犯罪的法制宣传教育;通过发送《企业防范建议书》,定期通报经济犯罪新特点、新动向和新手段,提醒企业落实防范措施;对涉众型经济犯罪及时向公众发出防范预警,提高广大企业及群众识骗防骗和抵御不法侵害的能力。各派出所要加强本区域经济领域不稳定因素的排摸工作,及时做好调处化解和情况通报,切实维护辖区治安稳定。同时,经侦大会要会同相关部门严厉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合同诈骗等经济领域违法犯罪活动,切实把握打击力度,坚持宽严相济,落实综合处置。对恶意抽资出逃,破坏、妨害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行为要严厉打击,严防事态扩大,促进我市经济稳健运行。
4、立足防范教育,强化安全生产监管。继续牢固树立“人的安全为核心”的管理理念,把“少发生一起事故,少死伤一个人”的要求始终贯穿于交通、消防、治安和大型活动、重要节会管理服务工作的全过程,切实保障公共安全。各职能单位要建立事故隐患经常化排摸机制,大力整治事故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要进一步争取市委、市政府重视支持,切实完善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安全生产监管的科技含量,提升安全监管效能;要进一步立足防范教育,利用多种形式,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深入农村,宣传消防、交通安全法律知识,提升企业及广大群众的安全意识;要切实加强日常安全检查,在主动提供优质服务的基础上,严管严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严防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5、加强治安管控,维护企业经营秩序。各单位要结合“公安民警大走访”活动,从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出发,加大对涉企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切实预防和减少影响企业发展的不稳定因素。各派出所要进一步强化对开发区、乡镇工业功能区等企业集中区域的巡防工作,切实预防和遏制盗抢案件的高发势头,切实维护企业及周边治安秩序的稳定;要严厉打击涉及企业托运、货运环节,在建工程建设项目中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坚持露头就打、除恶务尽的工作方针,切实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要深入企业积极指导企业加强外来务工人员的治安管理,在提供上门办证服务的基础上,加强对外来人员集中居住区的治安检查,防止打架斗殴、聚众滋事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切实保障企业人身和财产安全。
四、工作要求
1、要强化组织领导。为切实保障“企业解困年”活动的顺利开展,市公安局成立以局党委副书记、政委陈建华任组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梁荣、王建龙、何柏樵任副组长,有关职能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企业解困年”活动领导小组,负责“企业解困年”活动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工作。并在局办公室设立“企业解困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负责各项工作的推进和实施。局属各单位也要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确保全局企业解困工作同步推进、同步落实。同时,要建立定期督查检查、情况通报等制度,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确保企业解困工作的扎实开展。
2、要强化责任落实。各单位要认真按照市局的实施意见,切实提高对企业解困工作的责任意识、主动意识,通过强化责任全面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各单位要专门确定一位领导负责本单位职能范围内的企业解困工作,切实理清服务、管理、打击、防控等各项举措,细化工作岗位,做到责任到人。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注重企业解困过程中的行风形象,真正做到不给企业添麻烦,遇事不推诿、不敷衍,办事重诚信、讲实效,切实以实际行动推进企业解困工作。
3、要强化内外联动。“企业解困年”活动开展期间,各单位要立足本单位实际,充分发挥本单位职能,围绕企业解困工作加强与广大企业的联系沟通,通过内外联动,着力提升服务解困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通过适时组织召开警企座谈会、意见征询会,积极听取广大企业主对公安服务解困工作的意见建议,及时改进工作方式方法;积极探索建立重大项目风险评估、会商协商等制度,做到提前介入,主动服务,促进公安职能范围内的服务解困工作向纵深推进。
4、要强化统筹兼顾。各单位要从加强队伍建设,始终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着手,紧贴公安工作实际,全面推进“企业解困年”活动。要切实围绕2009年公安信息化、执法规范化、城乡警务建设、和谐警民关系建设四个重点来推动公安工作整体水平的提升,要想方设法在解决群众反映的黑恶势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等突出治安问题上求突破,要以更加有力的措施着力预防和控制经济领域违法犯罪活动,以全市社会政治和治安的持续稳定真正确保企业解困,真正做到统筹兼顾,整体推进,实实在在体现公安机关在企业解困中发挥的应有作用。
附件:上虞市公安局“企业解困年”活动领导小组名单
上虞市公安局
二○○九年二月二十六日
附件:
上虞市公安局“企业解困年”活动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 陈建华
副组长: 梁 荣、王建龙、何柏樵
成 员: 陈 坚、罗小芬、金小军、厉国荣、程雨新、谢小华、杜文庆、倪友大、钱列岗、孙建宇、冯晓阳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由陈坚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