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1、积极为当前我市经济转型升级中在建及新开工的重点工程项目创造良好的服务环境,涉及公安机关的行政审批与许可事项,将实行特事特办,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职能单位:局属相关单位)
2、主动加强与市内重点企业、在建或新建工程、发展面临困境企业的联系,建立警企联系制度,提供内部治安保卫、交通安全、犯罪预防工作的指导,切实维护企业周边治安秩序。(职能单位:局属相关单位)
3、健全经济犯罪预警机制。深入企业以召开座谈会、举办法制讲座,“以案说法”的形式,开展预防经济领域犯罪的法制宣传和教育;发送《企业防范建议书》,定期通报当前经济犯罪新特点、新动向和新手段,提出防范经济犯罪的意见建议,提醒企业落实防范措施;对存在共性问题的经济犯罪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出防范预警,提高广大企业及群众识骗防骗和抵御不法侵害的能力。(职能单位:经侦大队)
4、简化危险化学品通行证的办理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在交警大队新区中队和道墟中队设立剧毒物品运输通行证代办点,并为大型企业提供上门服务。(职能单位:交警大队)
5、免费提供驾驶人信息核查服务。即本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公民在招聘驾驶人或对驾驶人进行资格审查时需核对驾驶人有关信息的,经核查人出示被核查人驾驶证或驾驶证复印件后,交警大队下属各交警中队及车管所免费提供核查服务。(职能单位:交警大队)
6、对临界强制报废、逾期未检验的机动车,逾期未换证、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记分达到满分的驾驶人,以信函、电话、短信、网络或者现场书面告知等形式,告知其及时办理相关手续。(职能单位:交警大队)
7、实行轻微物损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工作机制。即在本市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的机动车,在城区及城区周边道路发生未造成人员伤亡、仅造成自身车辆损失额在3000元以下或双方机动车财产损失各在2000元以下的交通事故,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可由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职能单位:交警大队)
8、成立绍兴市交通安全教育学校上虞分校,开展驾驶人交通安全教育和减分教育,方便专业运输单位对驾驶人的教育,满足群众对交通安全教育的需要。(职能单位:交警大队)
9、向本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公民免费提供绍兴籍人员身份证信息电话核查服务。即在进行用工、租赁、交易等社会活动中需要确认相对人身份时,可在工作日拨打市公安局办证窗口服务电话(0575-82766167,82766168)进行核查。在提供被核查人的公民身份证号码与姓名后,根据查询结果告知“一致”、“不一致”和“查无此号”三种核查结果,但不提供其他信息。(职能单位:治安大队)
10、开设本市范围内新生儿姓名重名情况查询服务专线电话(16820111)。(职能单位:治安大队)
11、公民从事有关活动,无需再到公安机关开具户籍证明,有权按规定使用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证明身份。(职能单位:治安大队、各派出所)
12、公民申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周期由原来的60天缩短为30天(交通不便的边缘山区为40天)。对居住在本市且行动不便的孤寡老人、残疾人、长期卧床病人等有特殊困难的公民,提供预约登记、上门拍照(每逢星期五)、送证等便利服务。(职能单位:治安大队、各派出所)
13、本市企业经与所属乡镇派出所联系预约,可上门开展外来人员暂住证办理服务。(职能单位:各派出所)
14、公安机关审批爆破作业项目时间,由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天内缩短至15天内。(职能单位:治安大队)
15、凡在我市台资企业工作的台湾地区人员,如需再次申请台胞证签注和居留签注,可由企业代办员代为申请。(职能单位:出入境管理大队)
16、推行港澳商务“信誉企业”制度及代办员制度。凡在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单位登记备案并经查验符合条件的“信誉企业”,发给《浙江省单位申办港澳商务签注资格确认书》,单位员工凭《资格确认书》及单位派遣函即可申办港澳商务签注,并实行代办员制度。在《资格确认书》有效期内,单位派遣人员再次申请港澳商务签注的,可委托该单位办证人员代为申请,免交委托书。(职能单位:出入境管理大队)
17、对紧急出国境企业实行商务办证“绿色通道”制。对因紧急事项需要办理出国境证照的企业,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一律急事急办,帮助企业在最短时间内取得证照,努力为本市企业的出国境商务活动提供方便、快捷、优质的服务。(职能单位:出入境管理大队)
18、实行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制。对符合下列条件的,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一律给予急事急办、特事特办:(1)治病或探望危重病人的;(2)奔丧的;(3)参加紧急商务活动的;(4)留学开学时间临近的;(5)前往国(或港澳台地区)入境许可或签证有效期即将届满;(6)公安机关确认的其他紧急情形。对以上6种特殊情况需紧急办理护照申请、延期、换发、补发、加注等和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手续的,公安机关在审查申请人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后,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结。(职能单位:出入境管理大队)
19、开通出入境证照邮政特快专递服务。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采取出入境证照邮政特快专递服务,缩短证件及材料的邮寄时间,提高办事效率。(职能单位:出入境管理大队)
20、实行公民按需申请护照。(职能单位:出入境管理大队)
21、建立电话预约服务制。在非工作时间内,申请人遇特殊紧急情况需要办理出国境证照时,经电话预约,能在第一时间内到场办理,尽可能为申请人排忧解难,提供必要的服务。(职能单位:出入境管理大队)
22、建立延时服务制。在市公安局出入境窗口工作人员临近下班时,仍有申请人等候办理证照的,工作人员将延迟下班时间,给申请人提供最大的方便。(职能单位:出入境管理大队)
23、对老弱病残、行动不便的出国(境)申请人,提供送
证上门服务。(职能单位:出入境管理大队)
24、对单位发生火灾的,简化火灾调查程序。火灾调查结束后,当事人对原因无异议、申请提前解除现场保护的,原则予以同意,方便企业尽快办理保险理赔等灾后事宜,尽快恢复生产经营活动。(职能单位:消防大队)
25、市级公安机关消防部门审批的行政许可项目,其项目业主可就近向项目所在地县(市、区)公安机关消防部门申报。(职能单位:消防大队)
26、《出海船舶户口簿》、《出海船舶边防登记簿》、《出海船民证》的审批发放时限,由原来的5个工作日缩短为3个工作日。(职能单位:边防派出所)
27、从2009年5月1日起,全面实行全省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异地罚缴制度,即本市注册登记车辆在省内被电子监控设备记录的交通违法行为,可以在行为发生地或本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罚。(职能单位:交警大队)
28、在解决用地等相关问题的前提下,争取2009年年底在本市建立汽车检测线并投入使用,检测线启用后,本市车辆可在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办理汽车上牌业务,方便我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群众办理汽车检测和上牌。(职能单位:交警大队)
29、积极争取市政府建立上虞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金,促进我市道路交通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职能单位:交警大队)
30、积极争取短期前往港澳进行商务、旅游、探亲等通行证签注事项的审批权和制证权下放到本市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职能单位:出入境管理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