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行政村(社区)、企事业单位:
为切实消除火灾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关于在全市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的通知》和《上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排查整治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就在全街道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暨“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目标,突出工作重点
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按照“街道统一领导、村社区齐抓共管、单位自主整改、社会广泛参与”的要求,结合实际,采取灵活机动的措施,全面排查以服装、纺织、制衣、印刷、化工、工艺品等重点行业和火灾隐患突出行政村(社区)的“三合一”现象,使“三合一”现象发现率100%、作坊式合用场所整改率100%、网格化长效管理机制普及率100%,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力争社会消防安全环境进一步优化。
二、明确分工,形成整治合力
(一)责任分工
1、规模以上工矿企业、工业集聚区企业及危化品生产经营企业、矿山企业,检查责任单位:安监所。
2、人员密集场所:医院、庙宇、影剧院、娱乐场所、网吧、学校等场所,检查责任单位:社会事务办和文化站;商场、集贸市场、宾馆饭店、桑拿洗浴中心、出租房等场所,检查责任单位:派出所、综治中心。
3、建筑工地、钢结构厂房等场所,检查责任单位:建设发展办、房管所、安监所。
4、规下企业、家庭工业户等企业和村(社区)内的人员密集场所,检查责任单位:行政村、社区。
5、集镇供销社、商业公司、房管所等单位下属出租房屋由出租单位负责检查。
(二)检查要点
自动消防设施、消防产品配置情况,建筑消防安全标准执行情况,公共消防设施配置情况,消防通道、疏散通道、楼梯、安全出口的畅通完好情况,危化品企业防雷防静电设施配备及完好情况,“三合一”和“多合一”场所情况等。
(三)工作安排
“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排查整治工作分六个阶段实施。
1、部署发动阶段(3月10日至18日)。各行政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要结合实际,及时召开会议,周密部署,并做好宣传工作,在社会上营造“三合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氛围。
2、自查自改阶段(3月18日至4月10日)。各行政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要开展全方位自查工作,各责任线所属企业单位的自查情况和检查情况在4月10日前上报街道安监所。
3、街道抽查阶段(4月11日至30日)。自查自改结束后,街道将组织街道安监、综治中心、社会事务办及东关派出所相关人员对“三合一”消防场所进行抽查。
4、集中整治阶段(5月1日至31日)。街道配合市政府相关部门和单位联合集中治理,对不自主整改仍存在“三合一”或经整改仍达不到整治标准的单位和个人,依法集中查处,确保法律严肃性。
5、验收阶段(6月1日至30日)。迎接市对街道“三合一”场所整治开展情况督查验收,对在验收过程中发现的薄弱环节,组织专人逐一督促整改,确保全部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