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
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深入推进“平安汤浦”建设,营造全社会广泛参与平安创建和社会综合治理工作的良好氛围,按照市综治委统一部署,3月份在全镇开展综治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心任务,大力宣传相关的方针、政策,结合庆祝建国60周年,立足汤浦实际,以开展创建“和谐平安汤浦”活动为契机,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基层各级党政领导的综治责任意识,更广泛地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我镇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治安环境。
二、宣传重点
1、宣传全国、省、绍兴市和我市政法(综治)工作会议精神,特别要进一步宣传平安建设的目的意义、目标要求、任务措施,以及宣传我镇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等方面所取得的成就。
2、宣传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建设,参与群防群治、见义勇为等生动事例;宣传政法机关和广大干警严格执法、热情服务、恪尽职守、保一方平安的先进事迹。
3、宣传开展平安村、平安家庭、平安医院、平安市场、平安路段、平安银行、平安机关、平安企业、平安工地等基层平安创建系列活动的情况。
4、宣传我镇扎实有效开展示范综治中心站(室)创建活动,外来人口服务管理工作、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综治进民企等工作经验、做法及取得的成果。
5、宣传深入开展“打黑除恶”和打击“两抢”违法犯罪攻坚战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学校周边治安等专项行动取得的阶段性成果。
三、宣传形式
1、各村(居)、企事业单位要开展一次集中宣传活动。
2、广泛悬挂、张贴宣传标语,必须做到标语横幅上墙、宣传材料上栏。
3、各村(居)要召开一次群众代表大会,悉心征集群众对建设和谐平安汤浦的意见和建议。
4、开展一次矛盾纠纷集中大排查调处活动。按照“横向排查、纵向分类、分级负责、归口调处”的工作原则,针对人民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排查清理矛盾,努力消除隐患,预防和减少越级上访和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发生。
四、工作要求
1、各村(居)、企事业单位要加强对综治宣传月活动的组织领导。根据镇综治办的统一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制定宣传月活动方案,尽早部署、精心安排、抓好落实。
2、宣传活动要突出重点,讲求实效,大造舆论氛围。运用横幅、标语、黑板报、墙报、举办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努力提高宣传的针对性、有效性和感染力。
3、各村(居)、企事业单位要做好宣传月情况收集、整理和上报下达的工作。
附:“综治宣传月”宣传标语口号
二00九年三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