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行政村、规模养殖场、兽医站:
根据虞防指(2009)1号《关于开展重大动物疫病春季防疫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为切实做好我镇重大动物疫病防范工作,及时有效地预防疫病发生,确保畜牧生产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决定从三月十六日开始,全镇开展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免疫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高度重视春防工作
当前,重大动物疫病十分复杂。一是全球范围疫情加重,越南等周边国家禽流感、口蹄疫迅速蔓延,对我国构成严重威胁;二是国内疫情此起彼伏,毗邻的江苏省检出高致病性禽流感变异株,上海市发生A型口蹄疫疫情,严重威胁我省防疫安全;三是防控难度不断加大,高致病性禽流感病毒污染面广,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反季节发生,家畜都未进行过A型口蹄疫免疫,防控工作面临新的挑战;四是部分地方免疫密度低,流通监管不到位,不少养殖场条件简陋,生产方式落后,综合防控措施不落实,存在较大隐患。
综合分析,今年防控形势十分严峻,各单位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周密部署,迅速开展春防工作,力保全国“两会”和建国六十周年庆典期间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部署
集中免疫是春防工作的重中之重。各村要切实加强对春防工作领导,加大宣传发动,健全防疫队伍,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畜禽,畜禽不漏针,要按照“政府保密度,部门保质量”的工作机制和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责任制度的要求,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完善防疫责任制。今年,我镇被列入动物防疫规范化乡镇建设,要按照创建实施意见扎扎实实开展工作,精心组织实施,把乡镇动物防疫长效机制建设好,狠抓村防疫员队伍建设和村规模场防疫监管这两个薄弱环节,搞好防疫技术培训,确保春防如期完成。
三、明确任务,确保免疫质量
(一)春防的任务与时间
第一阶段:从3月16日—4月15日,猪口蹄疫、猪瘟、猪蓝耳病、禽流感的集中免疫注射。
第二阶段:从4月16日—5月16日,开展牛、羊口蹄疫的集中免疫注射和社会散养户禽流感的第二次免疫注射。
(二)免疫程序
生猪:肉猪(一个月龄以上到出栏前30天)和公母猪均应同时“一猪三针”(猪口蹄疫、猪瘟、猪高致病性蓝耳病疫苗)分点注射。生猪春防集中免疫后,采取月月补针的办法,确保每头生猪达到二次免疫。
家禽:10—15日龄以上到出栏前20天的家禽均应免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疫苗(水禽和鸡免疫不同禽流感亚型的疫苗),间隔20天再作第二次免疫。
牛、羊:牛(3个月龄以上)羊(1.5月龄以上)均应注射牛羊口蹄疫0—1二介疫苗。成年牛羊免疫一次,而幼龄牛羊需免疫二次。
(三)免疫质量要求
(1)禽流感、口蹄疫、猪瘟、猪蓝耳病应免的免疫密度要求达到100%;
(2)所有动物免疫接种前必须是健康的,同时,严格操作规程,确保免疫质量;
(3)猪、牛、羊二免后应佩带二维码免疫耳标;
(4)做好存栏和免疫情况登记,建立免疫档案,对日常免疫的生猪实行月报表工作制度;
(5)结合春防,做好疫情普查,如发现疫情要及时上报。
四、督促规模场搞好自防,加强疫苗管理
对社会散养户的畜禽由镇兽医站防疫,对规模场的防疫原则上规定规模场应达到常年存栏猪、羊、禽200头(羽)以上,由场主自防。但存栏50头(羽)以上有自防要求的场,根据实际可酌情考虑让其自防,对自防的规模场,由场主及时到乡镇申领疫苗,按规定的免疫时间和免疫程序做好免疫,建立免疫档案,并将防疫情况及时上报村动物疫情测报员,自觉接受防疫指导和督促检查,配合开展免疫效果监测。对免疫质量不合格的,不按规定开展防疫的,取消其自防资格。加强疫苗管理,做好出入疫苗登记台帐,确保质量,节约用苗,杜绝浪费。
五、搞好畜牧生产调查
为掌握全镇畜牧生产实际情况,结合春防,兽医站、村测报员,要认真做好各类畜牧生产调查工作,要求调查数据正确,不虚报、漏报,并认真汇总。
六、做好核查,迎接检查
春防第一阶段免疫结束后,兽医站测报员要做好春防资料汇总,于4月15日前上报镇农技信息中心,对散养户集中免疫登记复印件进行审核和留存,必要时对免疫农户进行实地抽查,经镇自查审核后,分期填报《散养动物免疫分户汇总表》,上报市核准。希各村、兽医站、自免场扎扎实实搞好春防工作,同时要做好各项迎检准备。
附:汤浦镇2009年春季重大动物防疫日程安排
二00九年三月十三日
抄送:上虞市防治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
汤浦镇重大动物疫情防控指挥部各成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