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
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深入推进“平安梁湖”建设,营造全镇广泛参与平安创建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良好氛围,按照市委“基层建设年”活动要求和省、绍兴市和我市的统一部署,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梁湖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方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主题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全国、省、绍兴市和我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不断创新宣传形式和内容,大力宣传相关的方针、政策,结合庆祝建国60周年,立足梁湖实际,多渠道、多角度、多方位宣传全镇在开展平安,增强平安、综治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努力提高广大群众的“知晓率、参与率、满意率”。
二、宣传内容
1、宣传全国、省、绍兴市和我市政法(综治)工作会议精神,特别要进一步宣传平安建设的目的意义、目标要求、任务措施,以及镇党委、政府建设“平安梁湖”的坚强决心;宣传我镇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等方面所取得的成就,进一步提高“抓综治、创平安、保稳定、促发展”重要性的认识。
2、切实增强对“平安梁湖”创建工作的宣传引导力度,及时发现和总结各乡村(居)、各企事业单位在“平安梁湖”建设中所采取的有效措施、成功经验和工作成效。
3、宣传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平安梁湖”建设,参加群防群治、见义勇为等生动事例,进一步激发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宣传政法干部和广大干警严格执法、热情服务、恪尽职守、保一方平安的先进事迹,进一步激励广大政法干警始终保持高昂斗志和奉献精神。
4、大力宣传广泛开展平安平安村(居)、平安家庭、平安学校、平安医院、平安市场、平安大道、平安企业、平安工地等基层平安创建系列活动的情况。
5、宣传我镇坚持发展“枫桥经验”,扎实有效开展星级示范综治中心评比和综治(平安)协会建设活动、新村(居)民服务管理工作、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综治进民企等工作的经验、做法及取得的成果。
6、大力宣传深入开展“打黑除恶”和打击“两抢”违法犯罪攻坚战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学校周边治安等专项行动取得的阶段性成果。
三、宣传方式:
1、要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创新载体,增强宣传效果。要广泛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运用横幅、标语、黑板报、挂图、宣传单及文艺演出等多种形式,努力把综治宣传教育引向农村、社区、学校、企业等基层单位,不断创新综治宣传的内容、方法和载体,努力提高宣传的针对性、有效性和感染力。
2、镇综治办、司法所专门抽调人员组成送法下村(居)宣传组巡回各村(居)进行宣讲,各村(居)切实做好准备工作。
3、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综合治理月宣传标语征集”活动,各村(居)、企事业单位至少上报3条。标语要求内容贴近实际、感情严肃诚挚、语言简明扼要。标语征集情况将与平安考核挂钩。
四、宣传时间:
本次宣传月活动时间自2009年3月7日开始,至2009年4月2日结束。
五、几点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各村(居)、企事业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综治宣传月”活动的重要性,紧紧围绕“基层建设年”活动的要求,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制定计划,周密组织实施,做到职责明确,层层落实,把宣传工作贯彻于平安创建和综治工作的各个环节和全过程。“综治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将列入综治目标责任制考核和平安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2、注重实效,推动综治工作落实。要把开展“综治宣传月”活动与建设“平安梁湖”、加强社会综合治理各项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要营造声势大、气势足、氛围浓的舆论态势,做到有节奏,有步骤,有组织,有行动,使宣传活动达到最佳效果。通过虚实结合,以虚促实,推动社会综合治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3、综治宣传月活动结束后,各村(居)、企事业单位将开展“综治宣传月”的相关资料于4月1日前上报镇综治办,以便汇总上报市综治委。
中共梁湖镇委员会
梁湖镇人民政府
二○○九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