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
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以下简称精防工作)是保护人民身心健康,保障社会安定,促进两个文明建设的大事,是使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具体行动。为切实搞好我镇精防工作,根据《绍兴市公共卫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下发绍兴市2009年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意见的通知》(绍市公卫办〔2009〕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经研究,就今年的精防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
根据绍市公卫办〔2009〕1号文件精神,我镇普查工作要在6月底前完成,要求精神病总的检出率达到6‰以上,精神病分裂症检出率达到3.5%以上。
二、领导机构
为加强对精防工作的领导,镇成立精防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章 瀚
副组长:李晓娟
成 员:赵之青 丁如根 郭 丽 陈秀春 邵海良
三、工作内容
1、建立管理网络
市二院为精防工作业务机构。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必须相应建立精防工作领导小组,由各村委主任、各单位负责人任组长,成员由村文书和妇女主任等组成(小村3人、大村5人),并指定1-2名人员具体负责该项工作。
2、制定经费政策
镇政府拨出一定资金,用于对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的专项考核,按任务完成情况,发放考核奖,确保精防工作的顺利进行。(具体考核办法另定)
3、开展业务培训
镇精防业务部门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对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精防人员的业务培训。
4、进行调查摸底及诊断分型
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精防人员要通过线索调查,逐户摸排的方法掌握可疑精神病人,在此基础上由精防医生对可疑病人进行诊断分型。确保精神病人最终检出率在6‰以上,调查摸底的可疑病人要求达到10‰。
5、建立病人档案
诊断分型工作结束后,镇精防人员要在短期内完成确诊的建档案卡工作,要求统一使用全国精防工作统一表卡,规范填写,保密有效。
6、治疗康复服务
镇及村、社区、企事业单位二级精防人员对检出的每位精神病人要建立爱心监护小组,帮助病人解决生活困难,及时报告病情情况,保证病人安全,预防肇事肇祸;要落实治疗康复措施,提供治疗康复服务。精防医生对病人进行分级管理,定期随访并记录病情,对检出的关锁病人要制定解决方案,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解除关锁,使病人得到有效的治疗和康复。
四、工作步骤
1、准备阶段(3月11日—3月31日)
3月31日前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建立组织网络,开展宣传发动,邀请专家进行精防工作人员业务知识培训,筹备摸底调查事宜。
2、调查摸底阶段(4月1日—4月30日)
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精防工作领导小组开展线索摸底调查,摸底可疑病人数应达到10‰以上,并将线索摸底调查资料上报镇社会事务办,由市二院负责资料整理汇总建卡。
3、诊断分型阶段(5月1日—5月31日)
由镇政府牵头,市二院负责,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紧密配合,邀请绍兴市、上虞市精防医师到各村、社区及单位对疑似病人进行诊断分型,落实治疗康复方案。
4、治疗康复阶段(6月1日—6月20日)
镇精防人员对确诊病人建档立卡,联合村精防人员开展治疗康复服务。
5、巩固提高及检查考核阶段(6月20日—6月30日)
巩固完善和提高精防工作成果,迎接上虞市、绍兴市检查考核。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村、社区、企事业要把精防工作作为一项民生工作,抓细抓好。要切实加强领导,建立好组织,落实好人员和经费。
2、加强宣传,普及知识
要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加强群众性的精防知识宣传,让群众认识精神病的来源和发生发展的规律,掌握精神病的预防、治疗和康复措施,从而减少精神病的发展率,降低患病率和致残率。
3、精心组织,讲究方法
要在调查摸底、诊断分型、治疗康复等工作过程中缜密思考、精心组织,讲究方式方法,做好思想工作,避免与病人及其家属发生冲突,影响工作的开展。
4、多方配合,社会参与
精防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市二院要明确主抓责任,派出所及民政、教育、宣传等职能办公室要积极参与配合,形成政府主导、有关部门单位协同,社会各界参与的良好工作格局。
附件:崧厦镇村、社区、企事业单位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二○○九年三月十二日
主题词:卫生 医疗 精防工作Δ 通知
崧厦镇人民政府 2009年3月12日印发
附件下载:090312关于开展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的通知(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