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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驿亭镇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畜产品安全工作方案

2021-06-02 上虞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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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9年驿亭镇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畜产品

安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  村:

为进一步做好2009年我镇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畜产品安全工作,确保畜牧业生产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上虞市防治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1、疫病控制:不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情,猪瘟、狂犬病、牛羊布鲁氏菌病、结核病、家畜血吸虫病等人畜共患传染病均得到有效控制。
  2、免费强制免疫:禽流感、牲畜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免疫密度达100%,并建立免疫档案。
  3、疫病监测:禽流感、牲畜口蹄疫监测合格率平均达到80%以上。
  4、畜产品安全:不发生畜产品安全事故。“瘦肉精”抽检合格率100%。
  二、工作任务
  1、积极攻固动物防疫规范化乡镇创建成果。按照动物防疫规范化乡镇要求,继续全面落实和推行动物防疫“五个化”:即管理综合化、免疫规范化、检疫程式化、饲养标准化、疫情处理法制化。按照“有稳定人员、有专业机构、有工作场所、有工作机制、有经费保障”的要求,积极推进乡镇防疫队伍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和规章制度建设,使我镇基层动物防疫长效机制得到进一步健全和完善。
  2、扎实推进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按照市政府和市防治动物疫病指挥部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对禽流感、牲畜口蹄疫、猪瘟和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的强制免疫,完成年度强制免疫计划规定的任务,应免动物免疫密度达到100%。
  3、切实做好重大动物疫病和免疫效果监测工作。重点加强对禽流感、牲畜口蹄疫、猪瘟、鸡新城疫、奶牛布病、结核病、耕牛血吸虫病的监测,按市畜技推广中心监测技术要求进行。采取按月抽检和集中抽检相结合,按月检测是日常对规模畜禽场户抽样检查,集中检测是在春、秋两季防疫结束后,对村防疫检查时,集中进行抽样监测。
  4、强化实施动物及其产品产地检疫。按照虞政办发(2007)265号文件精神,继续开展生猪产地检疫,检疫人员到养殖场、户现场检疫,实现以检促防,提高我镇整体防控水平。
  5、加强动物及其产品流通领域监管。加强对外来动物调运管理,建立动物调入报验点,完善动物调运报验制度。抓好镇农贸市场监管,做好检疫和疫病监测工作,加强对经营户的宣传和教育,对经营无检疫证明、病死动物等违法行为,要坚决查处。 
  6、及时有效处置可疑疫情。加强动物疫情测报工作,尤其是要发挥村疫情测报员的作用,发现可疑疫情要及时、逐级上报。镇防治动物疫病指挥部接到报告后要迅速作出反应,及时组织力量配合市有关部门予以处置,以防疫情扩散蔓延。

7、抓畜产品安全。指导畜禽养殖户规范用药,禁止在饲料中添加违禁药品,做好用药记录;不得出售有病或病死动物,病死动物应投入镇无害化处理池。
  三、工作措施
  1、明确防控职责,健全责任体系。按照驿政(2008)4号《关于建立驿亭镇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责任制度的通知》要求及《上虞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进一步完善防控责任体系,明确镇、村和各有关部门的防控责任,落实第一责任人、具体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和监管责任人的防控工作责任。
  2、加强队伍建设,增强防控力量。积极攻固一支由派驻乡镇动物防疫监督员、兽医防疫员、村疫情测报员、规模饲养场兽医组成的动物防疫队伍,尤其是要加强村级疫情测报员和规模畜禽场防疫员的技术培训,实施培训计划,提高队伍素质,落实工作职责,使之成为与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相适应的基层防疫队伍。
  3、落实防控经费。今年对重大动物疫病包括禽流感、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继续实行免费强制免疫政策。对预防、控制、监测扑疫及村疫情测报员补贴等经费列入镇年度财政预算,确保经费足额到位。
  4、加强动物防疫制度化建设。贯彻落实驿亭镇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责任制度,进一步明确职责,继续与村、各养殖场(大户)签订防控工作责任书,落实联场带户监管责任人,确保防疫工作落实到村、场、户。加大对村级动物疫情测报员的培训考核。建立动物防疫档案管理和月报表制度,对防疫文件资料、疫苗发放登记、动物存栏登记和防疫汇总资料及时加以归档,专人管理,每月上报动物强制免疫月报表和产地检疫报表,督促市饲料公司猪场及时上网送报相关生产和防疫信息。
  5、加强对饲养场户和流通监管。不定期对畜禽饲养场户进行用药情况检查,是否添加违禁药品,是否建立用药台帐,确保用药安全规范。镇防治动物疫病指挥部有关动物流通领域监管责任的成员单位要相互联系,密切配合。对镇农贸市场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落实监管责任,确保畜产品安全。
  6、加强防疫督查和情况通报。镇防治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有关人员在春、秋季防疫结束后,对各村的动物防疫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督查情况在全镇予以通报。加强对规模饲养场的防疫督促,对规模畜禽养殖场户进行每月一次的免疫监督巡查,确保自防质量。对抗体检测不合格(低于80%)的规模畜禽养殖场,要分析原因,找出问题,由镇防治动物疫病指挥部向规模畜禽养殖场发出动物防疫整改通知书,落实整改措施,以确保免疫的质量和效果。

 

 

 

 

 

驿亭镇人民政府

二00九年三月五日

 

抄送:市防治动物疫病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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