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用工管理的通知
园区各企业:
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来,园区许多企业都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给生产经营带来了不少困难,部分企业由于管理不善或受形势所迫实行了裁员、减薪措施,导致劳资纠纷频发。去年以来,已陆续发生了几起较大群体性上访事件,其中个别企业职工对照《劳动合同法》,抓住企业管理上的漏洞,以合法维权为借口,组织上访扰事,给企业正常生产和园区社会稳定带来了极大压力。为了进一步规范、监管劳动用工行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企业健康持续发展,建立规范有序、稳定和谐的新型劳动关系,对完善劳动用工管理,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提出如下要求:
1、树立主体意识。劳动用工管理的责任主体是园区各企业,引发和解决劳资纠纷的关键环节也在企业,园区各企业务必高度重视,树立正确的主体责任意识,全力配合园区管委会共同抓好劳动用工管理。
2、落实专人负责。各企业要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对照《劳动合同法》,进一步梳理本企业在招工、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辞退手续办理等各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加以纠正;进一步规范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切实清除劳资纠纷隐患,推动企业更好更快发展。
3、规范用工管理。各企业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劳动用工管理,采取内部挖潜,强化培训等措施,做到减产不减人,切实稳定职工队伍,勇担社会责任,维护园区稳定的就业形势和社会稳定。
4、加强文化建设。各企业要建立相应制度,关爱外来务工者,积极开展企业文化建设,构建和谐劳资关系,加强管理人员与普通职工的联系沟通,及时掌握员工心理及动态,积极疏导,防止矛盾的积累与恶化。
5、加强信息互通。为了全面掌握各企业的劳动用工情况,请各企业把去年以来因各种原因开除、辞退、辞职、申请仲裁、诉讼等人员名单报园区社会事务管理局,今后新录用人员在签订合同前必须到社会事务管理局审核备案。希各企业与管委会进一步加强信息互通,严防恶意劳资纠纷事件再次发生,共同把劳资纠纷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
联系人:社会事务管理局章军锋(管委会104室)
联系电话:82736844
浙江杭州湾上虞工业园区管委会
二○○九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