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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生命工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

2021-06-02 上虞区 收藏
朗读

各有关部门、办公室:

为巩固2008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成果,继续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根据《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安全生产年”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意见》(浙安委[2009]1号)和《中共上虞市委 上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市委办[2009]60号)要求,决定组织开展“生命工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排查全面、整治彻底、巩固成果、完善机制”的要求,在2008年隐患整治的基础上,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要求各部门、办公室对分管范围内的隐患进行彻底排查,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整改达100%。通过隐患排查、整改,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的长效机制,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有效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促进全街道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

二、职责分工和排查治理内容

(一)职责分工

1、生产经营。主要包括: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机械等工矿商贸企业及生产、经营、使用、储存等各类重要设备设施。

责任部门:街道安监所

2、建设工程。主要包括:在建房屋建筑工程、道路交通工程、水利工程、民生工程、电力设施工程建设等各类建设施工工地及大型建筑施工机械。

责任部门:街道建设发展办、农技信息中心、街道安监所、东关供电所

3、交通运输。主要包括:道路交通行业的企业、路段、桥梁、场所及设施;城市基础设施、危险路段排查治理和危险化学品运输管理等。

责任部门:街道建设发展办、街道安监所

4、渔业农机。主要包括:渔业船舶和作业、农机等行业(领域)的企业、单位、场所及设施等。

责任部门:街道农技信息中心

5、消防安全。主要包括:商(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医院、宾馆、饭店、网吧、养老院(敬老院)、庵堂庙宇等人员密集场所及“三合一”建筑和企业,居住出租房等。

责任部门:街道综治办、社会事务办、社保中心、安监所文化站、东关派出所、东关房管所

6、特种设备。主要包括: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

责任部门:街道安监所

7、电力安全。主要包括:落实重要时段保电各项措施,电力应急预案演练,电力基础建设管理等。

责任部门:东关供电所

8、学校安全。主要包括学校消防安全、学生接送车辆、学校大型活动、教学用危化品、特种设备、校舍安全、饮食卫生、校园及周边治安等情况。

责任部门:街道社会事务办

(二)排查治理内容

一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贯彻执行及责任制建立与落实情况;

二是重要设施、装备和关键设备、装置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劳动防护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三是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

四是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部门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辩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五是事故管理情况(含事故报告、事故处理及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

六是教育培训情况,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的教育培训情况;

七是应急预案制订、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质、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

八是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三同时”执行情况;

九是道路建设、维护及交通安全设施设置等情况;

十是对企事业单位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受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三、阶段部署

第一阶段(2月份至5月份)

抓紧整改2008年排查出的隐患,暂时难以完成整改的,要列出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并加强监控。对一时难以保证安全的,一律先停产停业、停止建设。加强供水、供电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领域的隐患排查和治理,严防事故发生。进一步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检查,消除火灾等重大隐患,全面排查治理交通运输方面的隐患。

第二阶段(5月份至9月份)

汛期安全:针对汛期,台风、暴雨增多的特点,加强对建设工程、电力设施、户外广告灯箱、游乐设施等为重点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健全自然灾害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体系,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夏季安全:以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等夏季事故易发的行业领域为重点,加强日常监控和管理,加大对易引发事故重点隐患的治理力度。

第三阶段(10月份至12月份)

针对第四季度生产经营旺季和冬季灾害性天气多发的特点,坚决查处生产经营企业“三违”和交通运输企业的“三超”行为,加强商场、市场、宾馆饭店、车站码头、文化娱乐等公众聚集场所安全管理,坚决防止火灾及拥挤踩踏事故等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运输、储存和废弃物处置等环节的安全监管,防止中毒、泄露、爆炸事故的发生。指导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搞好冬季安全生产,排查整改各类事故隐患,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由办事处主任任组长,工业副主任、科教文卫副主任、政法综治副主任、城建农业副主任、派出所所长任副组长,各职能办公室、部门中层干部为成员的“东关街道‘生命工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安监所,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要进一步强化分管领导负责制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狠抓工作落实。各职能办公室、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进一步完善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广泛发动,群防群治。各部门、办公室要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充分调动职工群众的积极性,紧紧依靠技术管理人员和员工,发挥他们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组织职工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类事故隐患,积极主动地参加隐患治理。
  (三)突出重点,强化监督。各部门、办公室要结合实际,突出工作重点,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要全程跟踪,全程指导,全程督查,督促隐患的整改落实,做到不整改不放松、整改不达标不放松,并加大“回头看”力度,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各部门、办公室要“生命工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为契机,既要治标,着力解决当前安全生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更要注重治本,完善政策措施,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坚决防止产生新的安全隐患。
  各单位要将附件一于每月4日前书面上报街道安委会(安监所),实行零报告制。

 

附件:《2009年度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登记表》

 

 

东关街道办事处

二○○九年四月三十日

 

 

抄送:上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街道有关分管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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