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乡镇(街道)中心小学、完小:
为加强完小建设,推动完小办学条件、办学水平的全面提升,推进我市教育均衡化发展和教育基本现代化乡镇创建,决定开展上虞市完小督导评估AAA级学校和AA级学校(统称A级学校)的创建活动。现将《上虞市完小督导评估A级学校评估操作标准》(试行)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虞市完小督导评估A级学校评估操作标准》的有关指标要求依据《浙江省高标准高质量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要求及实施办法》、《浙江省教育强县评定操作标准》、《浙江省九年制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评定标准》、《绍兴市教育基本现代化乡镇评估验收操作办法》的要求及本市实际制定。完小督导评估A级学校创建活动旨在激励和推动我市完小新一轮的发展,加快我市教育现代化建设步伐。各校要以《标准》为导向,认真制订规划,积极创造条件,扎实开展创建活动。
二、上虞市完小督导评估A级学校的基本条件
1、 学校必须是上虞市级文明学校或督导评估合格学校。
2、 近三年来学校无重大安全事故和违法犯罪事件发生。
3、 学校规模在12班及以上(山区、半山区不少于6班)。
4、上虞市完小督导评估AAA级学校依据《上虞市完小督导评估A级学校评估操作标准》的29条指标,没有不达标指标,基本达标的指标不超过5条。
5、上虞市完小督导评估AA级学校依据《上虞市完小督导评估A级学校评估操作标准》的29条指标,不达标的指标不超过1条,达标的指标不得少于22条。
三、申报、评估工作程序及要求
1、凡创建上虞市完小督导评估A级学校的,均需在3月底前(今年可推迟到4月底前)提出申报,学校申报时须明确提出申报级别,即AAA级学校或AA级学校,并制订具体创建规划,经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审核同意后报教体局督导科。
2、从2007年开始,上虞市完小督导评估AAA级学校必须在上虞市完小督导评估AA级学校的基础上方可申报(2007年前可以直接申报AAA级)。
3、凡要求验收的学校,需在对照标准自查的基础上,于10月15日前提出要求评估验收的报告,写好自查自评报告,送教体局督导科。
4、对符合条件的学校,教体局将组织评估验收组,一般在11月至12月进行评估验收。
5、对通过评估验收的学校,将由教体局审核命名,授予铜牌。并对命名的AAA级学校和AA级学校各奖励资金15万元和10万元。
6、上虞市完小督导评估A级学校两年复评一次,复评时如达标程度有下降或没有明显提高的,须限期整改;整改一年后仍未提高的,予以摘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