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2009年民兵组织调整工作实施意见
各村: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后备力量基础建设,努力提高核心军事能力和遂行非战争军事行动能力,根据上虞市人民政府、上虞市人民武装部《关于做好2009年民兵组织调整实施意见》,结合我镇实际,现就2009年民兵组织组织调整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眼常态化军事斗争准备,以《关于加强民兵组织建设的意见为依据》,围绕应战准备、应急反应与参建支建的需要,坚持以规范求效益,深化民兵编组、部署、训练、运用一体化建设,实现民兵组织“布局合理、结构优化、人员落实、质量提高”的总体目标,为遂行多样化军事任务奠定组织基础。
二、组织领导
我镇成立以镇党委书记、镇长为组长,镇党委副书记、镇人武部部长为副组长,镇党政办、政法综绐办负责人为组员的民兵组织调整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我镇民兵组织调整的组织与实施。
三、时间安排及实施步骤
我镇民兵组织调整工作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组织准备阶段(2月中旬)。其主要工作有:
1、召开镇党委、村支部会,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统一思想,明确任务;
2、结合我镇实际,拟定民兵组织调整工作计划;
3、召开各村民兵连长会议,进行业务培训、布置民兵组织调整工作。
第二阶段为组织实施阶段,(2月下旬到3月上旬),其主要工作有:
1、加强宣传力度,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2、对现有民兵组织人员的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3、对原配和拟配民兵干部、现有民兵及拟吸收入队的人员进行政治审查;
4、任免民兵干部,确定出入转队人员名单;
5、建立健全各项制度;
6、根据调查核实情况,依据编组原则,对原各分队编组情况进行梳理和组合;
7、对调整好后各分队人员的基本情况录入基干民兵工作管理系统。
第三阶段为总结点验阶段,(3月中旬)。其主要工作有:
1、写出书面总结,上报各种表格和有关数据;
2、整理归档各种资料;
3、迎接上级检查验收;
4、组织点验。
四、具体工作内容
1、强化质量意识,加强我镇民兵组织建设
民兵组织调整坚持以军事斗争准备为牵引,在抓重点、求质量上下功夫、见实效,针对薄弱环节,解决好民兵组织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一是要加强村民兵连基础设施建设,在去年建设的基础上,今年再确定1-2个村,进行民兵连部建设。二是要认真选拔政治思想好,身体健康、年龄较轻,有一定文化知识和军事素质,热爱民兵工作的人员充实到民兵组织中来,提高民兵素质,以适应军事斗争准备需要。三是要规范各种制度,树立用规章制度管理动态民兵的意识。尤其要落实请假报批制度,做到对外出人员的走向、时间、联系电话、通信地址“四清楚”,切实掌握他们的现实表现和流向情况。
2、加强民兵分队建设,提高完成急难险重任务能力
民兵分队是民兵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重点。根据市人武部2009年基干民兵调整计划,在我镇需组建信息网(XX人),担架护理分队(XX人),应急排(XX人),八二迫击炮连(XX人),补充分队(XX人),预编分队(XX人)。一是加强应急排建设,充分发挥应急排的“拳头”作用,高标准完成急难险重任务。二是抓好任务分队建设。根据上级要求,任务分队做到优先编兵、优先组训、优先配装、优先保障,并严格按10%的比例增编机动人员。
3、优化民兵组织结构,提高民兵分队的战斗力
要按照“三个有利于”的要求,制订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合理编组民兵组织,高标准完成民兵组织调整任务。
四、 要求
1、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民兵组织调整,是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重要任务。今年民兵组织调整任务重,标准高,要求严。各村支部、村委会领导要高度重视,大力支持,真正把这项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高标准完成民兵组织调整任务。
2、要精心组织,严密实施。各村民兵连长作为民兵组织调整第一责任人,要强化责任意识和标准意识,明确任务和要求,按时保质完成民兵组织调整任务。
3、要做好保密工作。各村对民兵组织调整资料要妥善保管,进柜入箱,不得随意乱放。
附:民兵组织调整宣传教育提纲
永和镇人民政府
二○○九年二月十八日
报:市人武部
送:党、政、人大领导、领导小组成员
民兵组织调整宣传教育提纲
1、民兵组织是民兵建设的基础。搞好民兵组织建设,是做好民兵其他各项工作的先决条件,毛泽东同志曾经强调指出,“民兵,第一是组织,第二是政治,第三是军事,首先是有没有?然后讲政治”。
2、民兵组织的性质和任务。民兵组织是一个武装组织,是一个适龄青壮年参加的军事形式按建制组织起来的,配备武器装备,经过一定军事训练,具有严格组织纪律和战斗作风的武装集团。民兵是一个群众组织,民兵是我国武装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是人民解放军的得力助手。民兵作为后备力量,又是我国预备役的基本组织形式。民兵必须置于党的领导之下。民兵组织的任务是建立和巩固民兵组织,提高民兵军事素质,配备和管理民兵武器装备,储备战时所需的后备兵员;发动民兵参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组织民兵担负战备执勤,维护社会治安;组织民兵参军参战,支援前线,抵抗侵略,保卫祖国。
3、民兵组织的组建范围。从年龄上要求:男性年龄要求18-35岁,基干民兵的年龄为18-28岁,按组建的单位范围划分,乡、镇(街道)和企事业等单位都应建立民兵组织。
4、民兵分类、条件及要求。为区分民兵层次,把握工作重点,搞好民兵组织管理,我国民兵主要按年龄划线,分为基干民兵和普通民兵。参加民兵组织,成为一名基干民兵或普通民兵,是我国公民依法履行服预备役的神圣职责。参加民兵组织是公民依法履行兵役义务的一种形式,是光荣的。
5、民兵编组原则。民兵按照便于领导,便于活动,便于执行任务的原则进行编组。
6、民兵组织调整。民兵组织每年调整一次,这是多年来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是保证民兵组织健全,保持民兵组织活动,纯洁民兵队伍,加强民兵特别是离开原籍外出务工经商民兵管理,促进民兵工作的一项措施。主要是根据上级指示和规定,以及民兵人数的增减、行政或生产单位的变化,干部的变化等实际情况,对原来的民兵组织进行必要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