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关于开展新居民信息集中登记月活动的实施方案
各行政村、全体新居民协管员:
为深入贯彻镇党委[2009]24号文件和新居民服务管理部署工作会议精神,加快建立我镇新居民基础信息数据库,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在镇区域范围内全面开展新居民信息集中登记月活动,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 工作目标
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着力深化“平安永和”创建成果,加快建立资料齐全、数据准确的新居民信息库,不断加大信息的采集、排查力度,动员发动全镇镇、村干部和有关部门力量,周密组织,精心安排,力争在短期内有效提升居住证的发放率和信息登记质量,为全面推进我镇新居民服务管理工作打下扎实基础。
二、 活动时间
新居民信息集中登记月活动时间为:2009年6月1日—6月30日
三、 目标任务
新居民信息集中登记月活动的总体目标是实现三个“一百”:新居民信息采集登记率达到100%,居住证发放率达100%,信息采集的数据准确率达100%。
四、具体做法
1、明确排查方式。开展拉网式上门排查登记方式,按照属地原则由各村制定详细的排查计划,分时段分片区组织实施,排查顺序要求先村后厂矿企业、公共复杂场所等。要合理调剂时间,对白天不在家或上班时间不在家的新居民,排查组人员要尽可能地利用晚上时间段或者中午时间段上门进行登记。
2、落实排查人员。各村要认真安排好排摸人员,根据本村新居民的人数进行分组,每组原则上由村干部带队,协管员及其他人员参加。安排进出租房、厂矿企业、活动场排查的每组排查人员不少于三人。具体人员分组由各村按实际情况排出名单于5月31日前上报镇事务所。活动期间,镇事务所人员、丰惠派出所及联村干部要参与各村的排查行动。
3、严控登记质量。上门排查人员要保证新居民信息的登记质量,采集数据时要详细检查每位新居民的身份证件,避免信息数据的漏报、谎报。在排查过程中,涉及疑点难点问题,要及时向事务所汇报,由事务所作出答复;涉及登记业务事项疑难问题的,要及时与镇新居民服务窗口取得联系。对不配合排查,提供虚假信息、证件或有违法犯罪嫌疑的新居民,要及时报告丰惠派出所处置。
4、提高发证效率。为确保居民证及时发放,请各村于每天排查次日上午九时前向镇新居民服务窗口上报当天收到的新居民登记表及有关资料,由服务窗口统一审查核准申请资料及信息的质量,核准后审批。一周内将居住证发放到当事人手中(新居民要求自行领取的除外)。
五、 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镇成立由镇长姚启盛任组长,丰惠派出所所长朱树民,政法副镇长徐建锋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和各村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新居民信息集中登记月活动领导小组。入户排查前,各村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召开会议,组织好队伍,安排好时间,全方位调查了解本村新居民的一些基本情况和基本信息,力争做到排查、采集的信息真实、完整、有效。
2、落实责任。镇事务所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强组织、协调,对登记情况进行抽查评估。丰惠派出所要安排好警力,分片民警和协警要参与排查工作。服务窗口要加强登记业务的指导与释疑,做好登记数据的汇总、整理与分析工作。各村要对内部工作人员和协管员进行合理分工,明确片区责任人,落实具体工作职责。
3、强化考核。新居民信息集中登记月活动是我镇事务所成立以来第一次大规模排查行动,各单位要引起高度重视,要充分展示新居民管理队伍良好的精神风貌,以高度的责任心对待此项工作。由于时间紧,任务重,要求各村、各单位积极行动起来,及早做好排查前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排查工作取得实效。
永和镇人民政府
二○○九年五月二十日
抄报:市综治委、市新居民事务局、市公安局
抄送:镇党、政、人大班子成员
发至:各办、联村组长、各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