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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实施意见

2021-06-02 上虞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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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浙安委办〔2009〕20号)和《中共上虞市委 上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市委办〔2009〕60号)的要求,结合镇党委、镇政府全年工作的总体部署。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以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隐患排查治理、宣传教育培训等“三项行动”和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安全生产监管队伍等“三项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年”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实践科学发展观,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振奋精神,坚定信心,真抓实干,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努力减少一般事故,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继续稳定并明显好转,为“抢抓新机遇、增创新优势、实现新发展”营造和谐安全的良好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严格落实“两个主体”,即:政府安全生产监管主体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主体。不断强化“三种意识”,即:认清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切实增强忧患意识;认清做好安全综合监管工作的艰巨性,切实增强爱岗意识;认清推动落实“一岗双责”的必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努力做到“四个着力”,即:着力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着力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着力提高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保障能力;着力完善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采取积极措施,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确保全年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三个零增长”,为全镇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安全保障。

三、主要内容

(一)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以推动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履行主体责任为主线,针对“三非”、“三违”和“三超”等问题,采取多办线单位联合执法形式, 明确职责分工,保持高压态势,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重点是无照生产经营、违章建设施工、安全设施设备缺失及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等,目标锁定在建筑施工、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特别关注养老院、学生和员工集体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建筑和小作坊、小歌厅、小网吧、小市场、小餐饮、小旅馆等“六小”场所消防安全。鼓励群众对违法生产行为进行举报,充分发挥舆论和社会监督作用。

(二)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巩固和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成果,继续采取企业自查、镇政府主管办线巡查、综合职能单位督查的方法,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切实按照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进行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动员一切可以动员的力量,及时排查出各类安全隐患,使企业主动、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成为常态,真正形成“自主排查、主动报告、积极整改、规范建档”的企业隐患排查治理长效管理机制。要高度重视整改,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及时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按照“五落实”要求,定责任人、定时间、定措施、定资金、定预案,全程跟踪督办,并对重大隐患通过媒体公开,确保责任落实到位,整改不留后患。

(三)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行动。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宣传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警示教育;开展安全生产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单位、进家庭等“五进”宣传活动,努力营造全社会对安全生产高度关注、积极支持、广泛参与、共同监督的浓厚氛围。认真组织开展第八个“安全生产月”和“安康杯”竞赛等活动,通过各种途径、方式、手段,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大力弘扬安全文化,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积极组织参加市组织的高危行业企业负责人、安管员、特种作业等人员的培训班。

(四)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建立和推行安全生产“五个一”(一张企业分布图、一张企业安全管理一览表、一套安全生产档案台账、一套安全生产工作制度、一套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图)管理制度,形成一套简洁明了、便于操作、透明监管的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平台。在前几年成功创建的基础上,大力推进危险化学品、矿山、机械制造等行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并逐渐向印染等行业安全标准化推进,促进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建设,提升企业本质安全。继续通过政策引导和行政倒逼,在化工高危行业中全面推行“五个强制”措施,强化高危行业的源头管理。

(五)加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保障安全生产监管机构、人员、装备、设施、资金投入等到位。按计划配好安监执法车辆和应急装备物资,加快安全生产信息资源共享步伐,创新安全生产监管方式和手段,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高安全生产监督执法装备水平和重大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加大政府“以奖代补”政策力度,推行企业标准化创建工作奖励机制,督促企业落实安全费用提取使用制度等,大力发展安全科技,积极采用科技含量高、安全性能可靠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设备,不断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技术水平和安全装备水平。

(六)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大力推进安全监管机构建设,着重加强村、社区、企业安全监管(管理)员的配备,完善健全监管网络体系。按照有境界、有干劲、有分寸、有信心的“四有干部”要求,加强对安全监管部门和人员的理论业务学习,努力掌握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不断提高调研分析能力、事前防范能力、突发应对能力、依法行政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同时,积极开展“岗位大练兵”活动,通过组织开展安管员集中培训、安全管理知识竞赛、安全执法检查等活动,提高安监队伍素质。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忠于职守,爱岗敬业;严格监管,热情服务;严于律己,廉洁执法。尽心尽力做好安全监管工作,树立安监队伍的良好形象,努力开创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新局面。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4月份)。各村(社区)、有关企事业单位要认真召开会议进行动员发动,并通过简报、墙报、宣传橱窗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使“安全生产年”活动覆盖到所有单位、企业、学校、村(社区),形成人人参与的良好局面,努力营造全社会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各村(社区)、有关企事业单位在制订活动方案的同时要督促辖区内企业制订好具体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全面实施阶段(4—10月份)。全面实施阶段是“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关键环节,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职能办线单位要专门抓。要做好“四个结合”:一要与“三个年”活动相结合。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就是要为“三个年”活动顺利展开提供安全保障。二要与第八个“安全生产月”活动相结合。“安全生产月”中要重点宣传好“安全生产年”活动的意义、目标和措施,使“安全生产年”活动深入人心,形成共识。三要与各项安全专项整治相结合。实现“安全生产年”工作目标,必须下重力抓好危化品、建筑施工、道路交通、非煤矿山、消防安全、特种设备等专项整治,确保各行各业“大安全”。四要与日常检查督查相结合。各单位在日常安全检查督查中,要将“安全生产年”活动作为重要内容,一起检查督查。对检查出的各种安全隐患,要做到及时整改,跟踪督查。

第三阶段:总结提高阶段(11—12月份)。今年底,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安全生产年”活动开展情况,并于12月底前将活动总结报镇安监所。“安全生产年”活动开展情况,列入镇政府对各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内容。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镇“安全生产年”活动领导小组(见附件),下设办公室,负责活动的具体组织协调。要安排专项经费,保证活动开展有力、有序、有效。镇有关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进一步完善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细化措施,全面推进。各村(社区)、有关企事业单位要细化工作措施,创新工作载体,完善工作机制,认真分析研究,制定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的方案,攻克难点、突破重点、带动全局,通过“一层抓一层落实”和“一级对一级负责”,全面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

(三)加强督查,务求实效。各村(社区)、有关企事业单位要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年”活动各项工作推进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对措施不落实、工作进展不快、效果不明显的,要采取各种形式,督促改进,加快进度,确保落实。

附:汤浦镇“安全生产年”活动领导小组

 

                            

                            二00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抄送:市安监局

 

附件:

汤浦镇“安全生产年”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赵海江

副组长:董林苗  陈  淼  傅春荣  胡国庆  

成 员:党政办、工会、资产管理中心(安监所)、农技信息中心、社会事务办、综治工作中心、工商所等单位(办、线)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资产管理中心,由镇资产管理中心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活动的具体组织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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