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为大力宣传《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和免费孕前优生检测的意见》(浙政发[2008]82号),贯彻落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开展“优生两免政策”宣传服务月活动的通知》精神,特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实施“优生两免政策”的重要意义
实施由政府公共财政为群众提供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和免费孕前优生检测的政策(简称“优生两免政策”)是我省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重大决策,是降低出生缺陷的风险,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具体措施。各村(居)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关注民生、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家庭的高度,充分认识实施“优生两免政策”的重要性、必要性。通过开展广泛深入政策宣传,为实施“优生两免政策”提供扎实的思想基础和浓厚的舆论氛围。
二、“优生两免政策”宣传服务月活动的主要内容
(一)宣传出生缺陷疾病的现状与危害
计划生育三十年,人口过快增长的势头得到了有效的遏制,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工作也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在人口出生缺陷方面,根据全省出生缺陷监测点统计,我省人口出生缺陷(出生时肉眼可见的结构畸形)发生率从2003年的11.51‰,上升到2007年的20.87‰,加上出生数月或数年内逐渐显现的缺陷,全省出生缺陷实际总发生率更高。出生缺陷高发将制约我国我省的国民素质提高,将给自身与社会带来巨大的经济负担,将直接影响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
(二)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基本原则
1、工作目标。到2012年,全省育龄群众生殖健康和优生科学知识基本得到普及,新婚和待孕夫妇自我防范出生缺陷发生风险的意识和能力全面提高,出生缺陷预防网络体系和工作机制基本形成,出生人口素质进一步提高。主要目标:
⑴全面提高育龄群众预防出生缺陷的科学知识水平,已婚育龄夫妇生殖健康和优生知识普及率达到80%以上;
⑵不断提高新婚、待孕夫妇预防出生缺陷发生的风险意识和行为能力,新婚和待孕夫妇优生咨询指导率达到90%以上;
⑶力争婚前医学检查率和孕前优生检测率均达到60%以上;
⑷对出生缺陷高危人群及时干预,病残儿夫妇再生育二孩的优生指导和服务率达到90%以上。
2、主要任务。
⑴全面实施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和免费孕前优生检测。通过积极倡导,广泛宣传,优质服务,促使群众自愿接受免费新婚医学检查和免费孕前优生检测,逐步提高检查率。
⑵切实加强生殖健康教育和优生咨询指导。对登记结婚的新婚夫妇、领取《生殖健康服务证》准备生育的夫妇,以预防出生缺陷发生为重点,进行遗传优生、新婚避孕、孕期保健等健康教育和优生咨询,指导已婚夫妇正确选择怀孕时机,预防感染,谨慎用药,合理营养,改变不良生活习惯等,提高群众预防出生缺陷的知识水平和防范能力。
⑶积极做好高危人群的重点指导和服务。对在婚前医学检查和孕前优生检测中发现生育可能有异常情况的、35岁以上高龄初产妇、曾发生不明原因自然流产或死胎死产的夫妇、夫妇双方有家族遗传史、较长时期接触高危环境或有不当用药史的夫妇、出生过先天畸形儿的夫妇等高危人群,作为重点管理和服务对象,加强遗传优生咨询指导和围产期保健,开展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积极推广现有的适宜干预技术,减少出生缺陷的发生和病残儿的出生。
3、基本原则。“优生两免政策”是由政府提供的一项基本公共服务,要遵循“政府引导,群众自愿”原则,广泛深入地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积极引导和动员新婚男女青年自愿进行婚前医学检查,引导和动员待孕妇女在怀孕前自愿参加孕前优生检测。
三、“优生两免政策”宣传服务月的主要活动
为切实做好实施“优生两免政策”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确保宣传教育服务月活动取得实效,主要开展以下几项活动:
1、利用农民信箱平台进行专题宣传;
2、制作“优生两免政策”宣传资料;
3、结合“5.29”活动,开展广场宣传活动;
4、举办一次“少生优生,幸福一生”知识竞赛;
5、面向广大群众开展生殖健康检查,以掌握孕环情情况及提高常见妇科疾病检查率和妇女生殖保健宣传覆盖率。
四、“优生两免政策”宣传服务月活动的具体要求
在宣传服务月活动中,各村(居)要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充分认识实施“优生两免政策”目的和意义,,要发挥各种宣传资源、文化资源的优势,形成“优生两免政策”宣传大联合的工作局面,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要求各村(居)在宣传月期间做到以下几点:
1、要张贴好一定数量的标语口号,有条件的要求悬挂横幅;
2、要求张贴好专题计生墙报;
3、组织好宣传展版下村展示活动;
4、对于新婚夫妇、规划对象上门宣讲好有关政策知识,并发放由镇统一印制的宣传资料。
在开展宣传过程中要坚持科学宣传正确把握口径,由于形成出生缺陷原因复杂,影响因素众多,在宣传婚前检查和孕前优生检测的作用时,既要充分肯定预防出生缺陷的实际效果,又要尊重科学、辩证地表述其客观局限性。
附:实施“优生两免政策”宣传月标语
二00九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