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村(居)、社区、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进一步遏制违法生育,维护计生政策严肃性,构建和谐的生育秩序,根据上级要求,经街道办事处研究,决定开展“社会抚养费征收集中整治月”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定》为主线,以严厉打击计划外生育行为为手段,以综合治理为保障,促使计划外生育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为我街道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工作目标
维护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秩序,稳定低生育水平,严格执行《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要求违法生育的党员、干部和社会公众人物带头足额缴纳社会抚养费,违法生育的其他对象履行社会抚养费责任,进一步营造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良好的工作氛围,完成并力争超额完成上级下达的社会抚养费征收案件兑现率、金额兑现率的考核目标任务。
三、活动安排:
为了确保此次检查工作高效、有序实施,切实履行好责任,本次活动安排如下:
(一)活动时间:2009年11月1日至2009年11月20日
(二)工作步骤:
1、动员布署、宣传发动(11月1日—11月5日)。召开相关会议,宣传本次整治活动的意义、目的和作用,扩大社会影响。加强宣传,张贴标语,出黑板报,分发宣传资料,使本次活动深入基层,形成浓厚的整治氛围。
2、选择重点,逐个突破(11月5日—11月18日)。首先对本地违法生育案件信息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在全面清理摸底的基础上,进行认真的梳理分析,分析每一个未征收案件问题症结所在,有的放矢地开展工作。其次在认真疏理分析的基础上,对重点、难点典型案件集中时间和精力进行重点突破,要化大力气,下大决心。积极主动查找疑难案件突破口,攻克取证难、征收难的瓶颈。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注重方式方法,切实维护公民合法权益,按照“因势利导、逐个击破、兼顾公平”的原则,进行处理。并将组织兑现分队外出兑现,完成外出违法对象的立案、取证、谈话、审批工作。
3、总结经验,巩固验收(11月19日—11月20日)。认真总结经验,完善现有对象兑现处理机制,进一步妥善处理户口申报与计划外生育征收社会抚养费之间的矛盾,并积极向上争取将兑现工作纳入司法处理轨道。
四、组织领导
街道成立由办事处主任范国海任组长,计划生育分管领导胡小群、政法分管领导金谦为副组长,相关片片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社会抚养费集中整治月”活动的组织领导、协调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计生办、政法办等同志为成员,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切实做好社会抚养费征收的有关工作。
五、活动要求
这次“社会抚养费征收集中整治月”活动是抓好计划生育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街道全体干部要站在可持续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其重要性和必要性,树立起历史责任感,确保各项工作紧张、有序、扎实、有效的开展。各村(居)、社区、街道下属有关单位、机关干部要加强协作、互相配合、互相支持,形成合力,不断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通过上下合力,齐抓共管,进一步提高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率,肃清我街道的计外生育不良风气,扭转计划生育被动局面。
上虞市人民政府百官街道办事处
2009年11月9日